2015山东泰安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2015山东泰安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已公布。考生可查看详情如下:
(一)烈士子女(军人除外)加20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学生加10分录取。
(2)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考生填写《泰安市高级中学农村户籍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经乡镇(办事处)政府审核,县市区计生部门确认。
(3)初中阶段参加科协、教育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航模大赛,以及教育部门面向中小学生组织的计算机制作活动、机器人大赛活动,加分标准为:省三等奖、市二等奖总分5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总分8分,省一等奖、市三等奖总分15分。
(四)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实施细则》(鲁联[2012]1号)执行。考生录取时不再享受其他加分,按规定享受减分。现役军人子女需填写《泰安市现役军人子女登记表》,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填写《泰安市高级中学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登记表》。
享受加分或降分的特殊考生,只逐项加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初中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特殊考生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完成。
2017起,除国家政策性加分项目(或降低录取分数线)外,取消所有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