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电价改革煤电联运相关信息。谢谢你

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提高电价是“逆市”的;尽快实施市场化电价改革是解决煤电矛盾的根本。二季度中期,新一轮电价调整正在悄然酝酿。2005年和2006年的5月和6月,国家发改委分别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煤电联动,调整了上网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销售电价* * *提高了0.0501元/千瓦时。今年以来,在有关部门紧锣密鼓完善“煤电联动”机制的同时,第三次煤电联动即将启动的消息在业内传开。中国电力联合会的一份报告敦促启动第三次煤电联动。报告称,动力煤价格上涨,运力紧张,导致发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同时,电源建设的加快导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急剧下降,发电企业面临双重挤压,必须尽快调整电价。“去年下半年以来,动力煤价格变化超过5%。根据煤电联动原则,联动期间平均煤价变化5%及以上,电价必须相应调整。”中国电力企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不过,SERC价格与财政部门一位相关负责人向《财经》记者否认了煤电联动将于5月实施的可能性。他透露,此前所有的煤电联动方案都要经过专家测算、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相关部门会签、上报国务院等几道程序,才能进入实施阶段,过程往往长达数月。这位负责人指出:“如果联动是在5月份实施的,这个项目应该已经启动了。”“但是,第三个煤电联动方案还没有进入部门进行会签。从时间上看,今年二季度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小。”国家发改委的表态更为谨慎。在4月下旬召开的一季度经济运行会议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指出,今年煤电价格是否挂钩、何时挂钩,“将由价格管理部门慎重、审慎决定”。煤电联动机制的革新虽然暂时没有新一轮煤电联动的迹象,但价格主管部门这半年来其实一直在做煤电联动的各种准备,包括完善煤电联动机制。煤电联动政策实施两年来,煤电联动基础数据和参数的采集和验证一直在业内广受争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由价格司牵头编制的煤炭价格指数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在价格系统正式发布;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将向社会发布。其中,煤炭价格指数的数据采样将分别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燃料分会采集。知情人士透露,在未来的煤电联动中,价格主管部门会根据这些指标实施煤电联动,调整电价。新的煤电联动机制仍将以“成本定价”为原则,即根据成本的增加,先计算上网电价的涨幅,再计算终端销售电价的涨幅。但在成本增加的计算中,除了动力煤的价格上涨,还会涵盖脱硫单位电价、电网建设基金、运输费、港口杂费、可再生能源、排污费等其他成本增加因素,从而形成复杂的联动机制。这实际上意味着,在电价形成机制中,成本定价将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今后,环境治理成本将转移到石油、天然气、水、电、煤、土地等资源性产品定价上。据悉,在新一轮煤电联动机制中,脱硫电价将成为涨价的主要因素。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起草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和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脱硫电价办法》),经过征求意见,准备近期实施。根据该文件规定,今后新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照环保标准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执行公布的燃煤机组脱硫上网电价;现有燃煤机组按要求完成脱硫改造,执行脱硫加价0.015元;煤炭平均含硫量大于2%或小于0.5%的地区,可另行制定脱硫加价标准。业内专家指出,这些提高的脱硫电价将通过新的煤电联动机制被“回避”。针对电厂安装脱硫机组后仍可享受脱硫价格的争议现象,一位接近发改委价格司的人士解释说,价格司会通过加强监管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管,但“如果不给脱硫价格,电厂就没有脱硫的积极性”。“逆市”,随着电力企业呼吁联运的声音越来越强烈,业内关于启动第三次“煤电联动”的争论之声也越来越激烈。“今年煤电联动之争特别激烈,因为在电价问题上,计划和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一位专家告诉《财经》,电价应该已经反映了市场供求的变化。今年电力企业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大幅下降,电力供需逐渐大于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降低电价,以符合市场规律。但如果今年继续按照成本增加的原则实施第三次煤电联动,无异于逆市场供求关系“逆调节”。另外,从国际横向比较,我国电价水平整体不低,而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不高,进一步提高电价只是为了节约资源的杠杆。这位专家对此持保留意见。“我们不能仅仅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由推高价格,而不改善管理、降低成本,从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结果只能是中饱私囊,实际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小平认为,“在2006年6月实施的第二次煤电联动中,电网建设特别加价0.003元/千瓦时。但是输配电价的管理还是一片混乱。我们仍然没有看到电网企业有改善管理、明确输配电成本的努力。”最被业界诟病的是电价改革的停滞。在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电价改革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五年的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力定价并没有按照最初设想的市场规律的路径走,而是沿袭了旧体制下传统的行政管制手段,在成本定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和根据煤炭价格指数调整的新电价机制,只能进一步强化成本定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人士曾指出,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只是在煤价和电价实行两种不同定价机制时缓解矛盾的一种过渡性方法。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电企业的困境和煤电之争。最终,价格主管部门应在未来电力供需形势进一步缓解的情况下,抓住时机进行电价市场化改革。现在电力供需形势有所缓解,正是启动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好时机。如果这个时候继续搞煤电结合,按照成本加价,完全是“逆市而动”。“国家关于电价改革的实施办法已经出台很多年了。我们还是用煤电联动的过渡电价管理方式,必然会带来越来越多的矛盾。”SERC物价财政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印发。其中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启动电价改革的任务,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及相关规定,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理顺电价机制。“应尽快实施市场化电价改革,这是解决煤电矛盾的根本。”这位SERC官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