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不易——评“剃头”事件

几名学生因为早读迟到被勒令剃光头作为惩罚,引发舆论,老师最终被学校开除。这种行为,如果发生在十年前的小村庄,可能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有些家长还会夸老师“负责”。然而,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剃头”这种体罚方式不再被人们所接受,教师的责任和权限范围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尚未理解读书学习的意义,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规则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违反了纪律,不受到纪律处分和惩罚,就起不到警示作用。作为一名教师,对于这种灵活手段无法征服的“淘气王”,很多人抱着恨铁不成钢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难道除了灵活的手段,体罚只能用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吗?

体罚伤害学生身体健康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一度引起公众不满,所以禁止体罚现在已经被纳入多校校规。“剃头”可能是老师在嘴和棍子之外找到的一种折中的惩罚方式。但老师也忽略了剃光头的做法让学生因为羞愧而不敢犯错,同时也给学生带来了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同龄人的嘲笑、孤立和异样的眼光,可能会加重学生的厌学情绪,甚至给犯小错的他们带来终身的心理阴影。另外,这种通过精神折磨来规范学生行为的方式,虽然没有实质性的体罚。但实际上是变相的“以暴制暴”,不利于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的形成。

学校开除老师的做法,表达了学校对这一事件的坚决否定态度,但学校并非没有责任。事件曝光前,老师的通识教育只是劝导吗?学校对此是如何规定和引导的?单纯采取事后开除老师的做法,不仅伤害了老师的教学感情,也无法弥补。

学生的正确引导离不开家长、老师和学校的配合。学生犯错,乱罚是草率的。老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对此,孔子早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学生行为背后的心理需要当代文明教育特别关注和个性化对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到校,还是因为厌学,还是因为家里的事情耽误了?只有找准源头,对症下药,而不是用“欠揍”来否定学生的人格,才是对学生最大的尊重,也是最好的教学。此外,学校需要成立专门的教案研究小组,建立完善的规范教育措施的机制,明确界定教师教育的范围和权限。并建立校园监管体系,承担学校的职能和责任。另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作为监护人,要主动关心孩子的学习状况,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监督孩子的不良习惯,及时与老师和学校沟通,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的氛围。

教师难,不仅教师难,社会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