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丹岛的主权
淡江大学的陈鸿宇教授曾指出,公元1898年美西战争结束,西班牙在《巴黎和约》中将菲律宾割让给美国时,双方约定边界为北纬20度,不包括位于北纬20度25分的巴丹岛。根据1930年日本颁布的渔业法,也规定台湾省渔民可以在巴丹岛附近。说明当地和钓鱼岛一样,长期以来都是台湾省渔民的“传统渔场”。一些重要的历史文献证明,巴丹群岛的主权仍是一个存在领土主权争议的“历史悬案”。
文章称,政治家们必须明白,如果巴丹岛的主权属于中国,中菲领海基线和经济海域的划界将完全不同。因此,台湾省当局在与菲律宾进行“领海主权”和渔业谈判之前,应先明确这些岛屿的主权归属,决不能便宜行事,以北纬20度的临时执法线或菲律宾最北的离岛为划界依据;更不要屈从于大国的摆布,仓促签署领海划界或渔业合作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