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同姓结婚有什么不好?

中国古代是禁止同宗同姓的男女通婚的,但为什么“血亲”在表兄弟之间盛行?为什么小庄嫁给多尔衮成了历史悬案?古代法律禁止哪些亲戚结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鑫带领我们穿越法律制度的传统与现实,《谈古代婚姻法》在法律讲堂播出。

在中国古代,婚姻的目的是传宗接代,结成氏族联盟。所以,什么样的婚姻是可以被允许的?禁止什么样的婚姻?有严格的规矩和禁忌,尤其是亲戚之间的婚姻。古代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传统礼制,对当代人仍有影响。

说到古代禁止近亲结婚,先说一个现代的事件。上世纪80年代末,湖北省孝感市一个山村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这个山村居住着姓刘的人,也就是两千多人,大部分都姓刘,属于一个大家族。在这些姓刘的人当中,有一个女青年叫刘蓉,22岁,还有一个男青年叫刘元欣,23岁。两个男青年,一男一女,交往了很久,开始谈恋爱。如果有辈分的话,刘蓉比刘元欣大一辈,刘元欣应该叫刘蓉大嫂。但无论如何,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相当遥远,不属于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换个说法,他们今天谈恋爱结婚是合法的。在恋爱过程中,这个女人后来怀孕了。消息传开后,这个姓刘的宗族大为震动。这个宗族认为是奇耻大辱,于是召集了村委会。在我看来,这个村委会就是宗族委员会。在这个村委会里,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处决男方,逼女方自杀。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居然付诸实施。男女双方死后,埋在两座小山上,这样就可以遥遥相对,永不相见。这样的案件花了10年才告破,当然,有关罪犯也受到了相应的调查。这发生在20世纪末。你可以看到在某些地区宗法制度是多么的强大。那么我们这里要讲的一个问题就是刘融和刘元欣最后是被逼死的,被杀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两人都姓刘,这违背了一个传统的婚姻原则,叫做不得同姓,即同姓男女不得结婚。

中国古代一直沿用不得同姓结婚的原则。如果追溯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在殷商时期,并没有禁止同姓通婚的规定,而这种原则的形成是在西周。在西周这样的宗法社会里,同姓的人就是同宗的人,同姓人的祖先。为什么不能同姓结婚?

据说有两个原因。一个理由叫“男女同姓,子女不少见”。用现代的话来说,这是基于优生学的原理,即人们通过长期的实践已经认识到,亲戚之间有血缘关系,结婚,会影响健康后代的繁衍。另一个原因是宗法制度。如果同姓同宗的人不结婚,就可以形成不同宗之间的联姻,这样不同宗就可以建立一个既政治又亲属的联盟。虽然以后时代发展了,但是不同姓结婚的原则还是继承了下来。根据唐朝法律,同姓男女非法结婚,不仅婚姻关系无效,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双方都要判两年有期徒刑。娶了同姓的至亲,就流放两千里。

应该说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同姓不结婚也不是绝对没有道理。毕竟它禁止了一些血缘关系密切的亲属结婚,这对中华民族的繁荣和民族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这种“未婚同姓”本身也有很大的缺陷。第一个方面,“未婚同姓”过度扩大了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按照西周的法律,只要同姓,就算过了百代也不能结婚。其实从遗传学的原理来说,三代以后,亲戚之间结婚的负面影响已经很小了。另外,在西周时期,同姓往往是同宗,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姓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融合非常迅速,很多少数民族相继从汉族改姓。虽然他们的姓氏与汉族相同,但在血缘关系上却相距甚远。比如有的人因为避祸改了姓,有的人是皇帝给的姓。比如,明朝有个英雄,比如,你姓郑,但是你立了大功,我就给你姓朱。他的后代虽然可能姓朱,但和朱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明清法律,只要同姓就不能结婚,所以很多地方不合理。

第二个缺陷是,所谓“同姓不结婚”,并没有禁止不同姓氏的近亲结婚,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不好的传统,叫做“亲戚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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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不得同姓结婚”有其弊端,也有一定的原因。它避免了近亲结婚的可能,但并不禁止不同姓氏的近亲结婚,而且广为流行。这样做看似是好事,但其危害千百年来一直被忽视。

大家都知道,这个阿姨,叔叔,表姐,姐姐,姓氏都不一样。因为他们的姓氏不同,比如在西周,婚姻是不被禁止的,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说是被鼓励的,我们称之为“中表婚”。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西周的时候,女人一旦出嫁,男方的父母就叫叔叔阿姨。说到姑姑,往往指的是已婚女人的公婆。为什么?女方嫁过去,其实公公往往是她叔叔,其实婆婆往往是她阿姨,所以按照原来的称呼,公婆一般都叫阿姨。大家也很熟悉一个词,叫“永远为秦晋好”。什么是“秦晋之好”?就是在古代秦晋,这两个国家的公主,你娶了她,你娶了她,形成了这样一种长期的通婚关系。这两个国家既是近邻又是姻亲。

然后到了唐代,没有法律禁止中表婚或者表兄弟之间的婚姻,所以可以说唐代盛行中表婚。在《田萍广记》一书中,记载了一个故事,叫做“绝配的故事”。这个故事后来被改编成戏剧,广为流传。也就是说,在唐朝的德宗时期,有一个叫刘真的高官,他有一个叫无双的女儿和一个叫王献科的侄子。后来,王献科的父亲,也就是刘真去世了。

后来,这个王献科的妈妈病了,病得很重的时候,她把弟弟叫到床边,说我现在病得很重。我只关心一件事,那就是王献科的婚姻。如果你现在答应我嫁给独一无二的王献科,我会平静地死去。这时,刘真对她说:“你好好养病。你要那么多东西干嘛?”没有正面说法。后来,当王献科的母亲去世时,他护送母亲的灵柩回到家乡。服丧期满后,他回到了叔叔刘振的家里。做了很多工作之后,一直想嫁得独特一点。后来,刘振的妻子告诉刘振,是时候考虑一下王献科和无双之间的婚事了。刘真说,我当初没答应他妈。现在我觉得这个婚姻不合适。不要再说了。

然而没过多久,发生了宫廷政变,刘真仓皇出逃。在他逃跑之前,他把他的财产交给了王献科,说你会照顾我的家人和财产。事情解决后,我会把我的女儿嫁给你。当然,之后也有过不少波折。俗话说:“有情人终成眷属。”无双还是嫁给了王献科,据说两人已经共同生活了五十年,儿孙满堂。这是无双讲的故事。

实际上,我们看到这种中间表亲婚姻,表亲之间的婚姻,也是一种真正的血缘婚姻。这种近亲结婚也会对孩子的生育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如果我们有兴趣搜索网站,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堂兄弟带来的严重后果的一些例子。有一个村子,表亲婚姻盛行,而且都是近亲结婚。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就是结果影响了孩子的智力发展,这个村子几乎成了傻子村。

在清朝,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名叫朱轼。朱轼是康三朝元老,是乾隆皇帝的老师。朱轼当时已经明确指出了,他说这个表亲叫同宗,所以不适合结婚。后来近代一个叫曾国藩的著名人物也反对这种近亲结婚。那么,当然历史上,在某些朝代,法律是禁止明示结婚的,但实际上从西周开始,就形成了这样的传统,往往是禁止的。

1950年,我们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考虑到民间习俗,中表兄妹结婚并不被禁止。所以1980婚姻法颁布的时候,应该说当时的社会条件和人们的思想条件都比较成熟。考虑到中表兄妹结婚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的婚姻我们就不说了。禁止直系血亲通婚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毫无例外的。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种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比如说,叔伯、叔伯、姑姨、叔伯、叔侄、侄女,而且中国也是禁止叔侄之间结婚的,所以人家不结婚。那么同辈就包括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根据我们的法律,堂兄妹是不允许结婚的。即使他们领了结婚证,这段婚姻也应该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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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除了禁止同姓通婚之外,还有很多关于亲属间通婚的禁忌。那么唐朝武则天改嫁唐高宗后,清朝的太后孝庄嫁多尔衮是否违反了当时的法律?允许不同世代的男女结婚吗?

那么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下面我重点讲两个,一个是关于收养婚姻的问题。收养婚姻主要是指丈夫死亡,妻子改嫁给丈夫的兄弟。很多人都知道,清朝初年,有一个重大悬案,就是顺治皇帝福临和他的母亲孝庄皇太后再婚了吗?传闻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她妹夫,时任摄政王多尔衮。当然也有各种说法,有的说再婚,有的说没有。所以我在这里只想说这一点,就是如果孝庄皇太后改嫁多尔衮,又改嫁给妹夫,这叫继承婚姻,是继承婚姻的一种。

然后,在汉族聚集的地区,长期不允许收养婚姻,明清法律严格禁止。根据清朝的法律,如果你收养了你的嫂子或姐夫,你将被处以绞刑和死刑。所以即使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也无法在史书上批注。因为她再嫁给多尔衮也不是不可能,因为在满族习俗中,并不禁止以继承方式嫁人。但是,一旦进入中原,成为皇族,虽然可能会有这种行为,但不会写进正史,更不用说宣传了。这大概是成为悬案的重要原因。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父亲去世后,是否可以娶妻纳妾?当然,我这里说的这个老婆,不是指我的生母,而是我的后妈,也就是父亲去世后,儿子可以娶父亲的小妾吗?还是他后妈当老婆?这在历史上是绝对禁止的,按礼仪制度是不允许的,按法制是要判死刑的。然而,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看,这种现象并非闻所未闻。比如曹操的儿子曹丕死后,曹操给儿子曹丕留下了一个女人,曹丕独吞了一切,以至于他母亲骂他猪狗不如。曹丕病重的时候,他母亲连远远的去看他一眼都不去,还骂他,说猪狗不如,早就该死了。曹丕死后,他的母亲连看都不看他一眼,说明即使他是在位的君主,这种行为也是被人们所不齿的。当然有例子。例如,武则天原本是唐太宗的妃子,按名分她是唐高宗李治的姑姑。但李治上台后,不是嫁给武则天做皇后了吗?当然,这只是皇帝的个人行为。他允许他这样做,但这是法律严格禁止的。那么还有一点就是关于不同世代通婚的问题。人们注意到,在中国古代法律中,严禁不同世代的男女结婚。只要是五服之内,严禁不同世代的男女结婚。这不仅是法律原则,也是民间传统。

那么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上旁系血亲之间,无论是否同辈,都不禁止结婚。比如表妹可以娶侄女吗?这个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解释了,法律不禁止这种婚姻,所以实际上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直系姻亲可以结婚吗?比如丧偶的公公和丧偶的媳妇能结婚吗?丧偶婆婆和丧偶女婿可以结婚吗?比如两个人结婚,后来这个老婆重病,他天天照顾重病的老婆。在照顾病重的妻子期间,他的岳母和岳父已经去世,他的岳母来一起照顾他。久而久之,他和婆婆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后来妻子去世了。于是他要求娶这个婆婆做老婆,允许娶婆婆吗?这个法律没有禁止,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虽然有学者主张将其写入婚姻法,但至今没有写入,只是习惯上不允许结婚。当然,如果他们为了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而坚持结婚,那么婚姻登记处没有理由不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