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地方行政体制的演变过程是怎样的?

夏商时期实行地方行政制。诸侯虽有地方诸侯的属性,但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进入封建社会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不仅表现为中央政府集中控制在皇帝手中,还表现为地方权力的集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所形成的行政组织形式称为县制。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出现了地方行政机构的构成层级:县或州县两级制;州、郡、县,或道、府、县,或道、府(州)、县三级制;省、路、地、县,或省、路、地、县四级制。因为县级行政权力机关有一千多个,中央政府很难控制。所以县以上还有一级政权,监督县的工作,对中央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像大网一样,层层铺设,遍布全国的三级或者四级政权形式,控制网络节目的就是皇帝。在地方权力的分配上,历代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是:划分地方权力,使之各有其主,使地方官员相互制约。比如秦时,郡内有禁卫、都督、监,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主官和副官的晋升相互制约。在局长和副局长之下,根据中央政府机构的分工,分别设立相应的政府机构,在局长的指挥下处理各项事务。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官员应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应避免其任期和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