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丰富的历史
是人,春秋时期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楚宛(今河南南阳)人。
一战中帮助越王勾践灭吴的智者,堪称历史上弃政从商的鼻祖,创造个人财富纪录的典范。《史记》载有“十九年苦练,三金,万贯家财”,当然入选了。
九、沈万三:有名的财主,元末明初江南的财主。
沈万三(1330–1379),本名傅,字中荣,世名万三,祖籍浙江(今湖州)县,祖籍平江路(明代苏州府)常州县(今江苏苏州)蔡东村。
据民间传说,沈万三因“聚宝盆”而致富。据说沈氏得到了一个聚宝盆,里面放什么都可以变成财宝。
沈万三曾帮助朱元璋修缮南京城,并亲自承包了三分之一的工程造价。他的孙子卷入了海蓝宝石的案子,被流放到云南,财产被没收。就其财富来源而言,大概是历史上最早的国际商人。被选中也是理所当然的!
石崇:西晋有名的财主,其财富来源于他任荆州刺史时沿途抢劫商贾。
石崇(249 -300),西晋文学家。纪伦这个词。原籍渤海(今河北)南皮,生于青州,谥号齐奴。元康初年,任南方都督,荆州刺史。在荆州,“劫远使商人富。”
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淮南王司马运政变失败。因与王召司马伦的心腹孙秀有隙,被诬为司马云的帮凶,与潘岳、欧阳渐一起被家族处死,财产被没收。
最经典的故事是石崇和晋武帝的叔父王开斗大获全胜。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和敌人一样有钱。因为不懂“富贵不可外扬”的古训,最终沦为妓女,倾家荡产,最后甚至一命呜呼。当然限于名气,我当选了。
吕不韦:战国时期杨寨的大商人。
吕不韦(公元前292-235),姓姜,名吕,名不韦。战国末期,著名的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后为秦国大臣,濮阳(今河南濮阳滑县)人。
吕不韦是杨宅(今河南禹州市)的大商人。他的家乡在城南的大路街。他东奔西走,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因此积累了数千美元的财富。
他以“奇货可居”而闻名。曾辅佐秦始皇登基,任秦丞相,并组织弟子编撰名篇《吕春秋》,弟子三千人。也就是陆兰。也是圣人思想的代表人物。
历史上有“贩贱贵,家贵贵”的说法,但他一生中最得意的大事,却是:结识了秦的流亡儿子,并赢得一个异族,资助他回国登基,从而成功实现了个人事业从商到政的历史性转变。据说连秦始皇都是他“替身”的私生子,所以应该说他以传奇的成就排在“十强”第二是实至名归的!
6.季梁:东汉时期的权臣。
季梁(?-159),卓博安定(今甘肃泾川)人,东汉以外戚身份出生的权臣。出生于一个大家庭,他的祖先帮助汉光武帝刘秀建立了东汉。他的父亲是梁商,他有一个妹妹,是汉顺帝的皇后。
永和元年(136),成为河南尹。因为献帝当面称为“霸气将军”,第二年就毒死了他,另立了一个十五岁的皇帝桓。
从此以后,他更加精于政事,结党营私,把梁家做了官。汉桓帝被没收,上缴家财30多亿。曾经挤进《亚洲华尔街日报》评选的中国富豪行列,我值得入选。
动词 (verb的缩写)邓通:西汉文帝的宠臣。
凭借与汉文帝的特殊关系,垄断了当时的铸钱业,广泛开铜矿,富甲天下。景帝登基,失宠,被接管。限于名气,想不入选都难!
四。吴秉鉴:吴关昊。
吴秉鉴(1769—1843),又名吴敦元,祖籍福建。他是清代广东十三行义和团的领队。通过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走私鸦片,他很快变得富有。
1834,一直宣称拥有2600万元(2600万人民币)资产,西方学者称其为“世界上最大的商业资产,世界首富”。
1843年,清政府责令行商偿还《南京条约》规定的300万元外债,他一人承担1万元。同年病逝于广州。
3.宋子文:《亚洲华尔街日报》将他列为世界级富豪。
宋子文是民国时期的政治家、外交家和金融家。广东文昌(今海南)人。65438年至0925年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在1928–1930期间,中国被赋予确定关税税率和监督征税的权利。
1942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与美国国务卿赫尔签订《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协定》。次年,他与外国交涉,收回各国在中国的治外法权。
65438-0945,出席联合国大会,任中国首席代表。同年6月赴莫斯科与斯大林会谈,8月签订中苏友好条约。他在1949去了香港,然后搬到了美国纽约。1971四月份在旧金山去世。
据说,宋子文在担任中华民国财政部长期间,垄断了美国对华军援业务,其财富在当时首屈一指。“十大”应该占一个席位。
2.小沈阳:清朝乾隆年间的贪官,被《亚洲华尔街日报》选为世界级富豪。
小沈阳(1746年5月28日-1799年2月22日,即乾隆十一年-嘉庆四年正月十八日),原名善保,本名智斋,为牛,满族二腊人。曾身兼多职,封一等忠臣向贡,任首席大学士,军机领班大臣,掌吏部、民政部、刑部、外交部、民政部。他还担任过管理国子监的学士、四库全书的总裁官、管理禁卫军的大臣、步兵的头头。他很受皇帝器重,官阶高,管理广,兼职多。他还是皇帝的亲家翁,他的儿子被定为皇帝最宠爱的十位公主。之后被嘉庆帝赐死。
他的事迹我就不赘述了,只提一句,嘉庆抄家时所得的财物,相当于乾隆史圣18年的国税收入。难怪俗语说“小沈阳沦陷,嘉庆吃饱”。这个人必须选择!
1.刘瑾:明朝郑德王朝的大太监,《亚洲华尔街日报》将他列为世界级富豪。
刘瑾,陕西兴平人,六岁被太监刘顺收养,后成为宫中太监,改姓刘。孝,死刑,免了。后来又侍奉太子朱厚尊,即后来的明武宗。
他善于读心术,随机应变,受人信任。太子继位后,几经升迁,攀上了监礼官印的太监宝座。一掌权就引诱武宗骄奢淫逸,借机专事国事。当时叫“皇帝”,武宗叫“皇帝”。他排斥异己,朝鲜大多数清官都被他迫害。
权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贪婪。他利用职权贪污。他建议吴宗下令将所有的省级珍宝丢到首都,他从那里贪污了大量的白银。他公然受贿索贿,搞权钱交易。全国各地的官员进京朝觐时,都要向他行贿,称为“会礼”。花费高达2000元,有的高达5200元。有些人为了行贿,不得不向京城的富豪放贷,这在当时被称为“京债”。
凡是升官,回京述职的官员,都要给他送礼。此外,他还派自己的亲信到当地工作,为他们收钱。据明武宗记载,刘瑾“用侍郎韩福肆虐湖广,赐银十余万”。善于行贿的人往往仕途亨通,如巡抚刘玉,曾向他行贿数万两银子,官职也升到了官职。
刘瑾的贪婪专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安化王朱坤趁机在郑德五年(1510)四月发动叛乱。由于不得人心,叛乱很快被平息了。太监张勇利用献俘的机会,向武宗揭发刘瑾的罪行。刘瑾被捕,家中搜出百万金银,还有伪造的印章、玉带等违禁品。经过联合审理,刘进被判一年。同年8月,刘瑾受到惩罚,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刘金琦的受贿收入据说是黄金33万公斤,白银805万公斤。李自成入京时,征收崇祯一年的国家财政收入只有二十万斤白银。这个人不选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