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法律主观性:

当事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可以相应抵扣。当事人可登录相关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系统审核比对一致后,当事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需要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某一付款人信息的海关缴款书时,应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找到相应信息的,应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系统审核比对一致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时,应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系统审核比对一致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