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的历史

在中国古代和现代的市场中,为买卖双方或承租人介绍交易和评估房地产产品质量和价格的经纪人被称为房地产经纪人。宅行是中国房产中介的前身,现在叫房产中介、房产超市、房产商店等等。史料记载:清代时宅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河北、天津等地。在旧社会,人们把在房产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的经纪人称为‘房雅子’。公共交易系统:资源全部在公司内共享,交易周期短。但由于客户信息泄露,很多人回访时企业形象受损,不利于信息安全。

私盘系统:所有客户不开放,只有输入人有权查看电话号码,专人负责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感受,信息安全相对有保障,但由于业务员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快速交易。

公客户和私客户:公房和私房,客户负责,所有房源开放。

区域公开报价:整个私人报价系统,一些连锁店公开报价,常见于特定区域的大公司或具有特许经营系统的公司。1.节省业主和买家的时间——业务由中介专业人士策划。

2.业主不要花钱打广告:中介会向各类客户推荐房源。

3.房产中介是第三方——发言客观公正。

4.买卖双方直接砍价很容易发生争执:中介可以协调气氛,掌握尺度。

5.买家通过中介的推荐更容易找到合适的需求。

6.买卖双方大多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购买经验:中介可以帮助双方减少法律纠纷,避免上当受骗。

7.中介机构人脉广,信息集中,买卖双方都聚集在中介公司的信息室。

8.通过对中介公司的管理,维护经济秩序,规范二手市场。

9.桥梁和润滑剂。

10.推广市场。

11.调节市场功能:准确定价和控制发展。

12.提高市场的合理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