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为徽派古建筑建档?
为了让徽派古建筑及时“消亡”,日前,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为徽派古建筑建档,鼓励个人“认养、出租”。
截至2016,全国已有129个城市被批准为“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城市有的被各个朝代的皇帝选为首都,有的以珍贵的文物闻名,有的以制作精美的手工艺品而闻名。安徽的亳州、安庆、歙县、寿县、绩溪县都在其中。
保护办法提出,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期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普查,将能够体现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认定为历史建筑,并建立档案。
从2000年开始,私买古民居的事情时有发生,政府部门相应的管制条例也出台了。在皖南一些城市,古建筑的认领保护模式逐渐成型。
安徽省此次出台的保护办法明确提出,鼓励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以认养、认养、认租、认购等方式参与历史建筑原址保护。鼓励根据历史建筑特点开发多种利用形式,可作为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地方文化研究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