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如何解决村办企业遗留的老债权债务

检查组对村办企业遗留的旧债权债务的解决办法;

1,财务清算债务。财务清算中发现收入不入账、不重述,费用虚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由执纪执法机关处理。清理过程中收回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2.降低高利率,减少债务。在清理核实集体所欠高息贷款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政策和双方协商,由乡镇管理站从审核确认之日起,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经批准后统一兑换票据。对农村金融机构用于各项事业的农村集体贷款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当时法定利率的,按规定程序予以降低,并根据农村的还款能力确定可行的解决办法。以后禁止高息借贷。

3.收债权,还债务。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等多种方式,催收单位和个人拖欠农村的款项。农民个人欠税根据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由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督促其主动偿还。对暂时无力偿还或一次性还清有困难的,村与农户签订还款计划,逐年偿还。对国家干部、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欠款,要限期催收。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的单位和国家干部职工,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催收。对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谋取私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

4.债务是成对注销的。在做好工作、自愿协商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双方自愿结对,双方协商相互抵消,实行对口转让、相互置换,核销集体债务金额。村欠农民的,农民欠村的,经当事人同意,办理债务抵销手续,重新建立证据。对预交农业税和统筹基金给农户产生的贷款,经银行或信用社和农户双方同意,将贷款主体扩大到农户,由农户自愿贷款偿还。

5.盘活资产还债。乡村企业、基地、闲置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四荒资源通过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方式进行合理评估,报市政府审批,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再以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偿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