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真的鞭尸了吗?

出自《史记》、《伍子胥列传》。

军中第一员与沈交了朋友,当这位成员死的时候,鲍旭说:“我要回答楚。”保旭曰:“吾将守之。”吴冰入郢,伍子胥求。我不会,但是我挖了楚平王的墓,把他的尸体拿出来,鞭打了三百下,然后。沈死于山中,使人谓子虚曰:“子之仇何在?”!听说很多人能胜天,天也能破人。今子为王臣,亲北。现在,至于死人,那是极不合理的!"

伍子胥挖坟鞭尸吗?

父兄被杀后,伍子胥比赵官还聪明,到了吴国,带领吴国破郢,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终于发泄了心中的仇恨。这是一个被载入史记,流传千古的历史故事。在此基础上写成的言情小说、戏剧传奇数不胜数。人们挥毫泼墨,把伍子胥塑造成忠肝义胆,忍辱负重,痛斥昏君的英雄。通过这个鲜明的典型形象和故事,他宣泄了自己强烈的反抗统治者的精神。至于历史上是否确实存在“挖坟鞭尸”的场景,至今无人明确提出质疑。当代学者张军认为,只要仔细考察历史,就可以发现这件事本来就是假的。他的论点如下:

第一,根据《春秋》中的笔法和义例,每当有以下地方发生的事情,就要进行批判和书写。孟子曾说:“天下衰微,异端暴行,臣杀君,子杀父,孔子不敢写春秋”(《滕文公二》)。据此,楚平王虽听谗言,杀忠,却是典型的昏君、暴主。但伍子胥若掘墓鞭尸,仍会被春秋视为骄横之道,被斥为作乱的汉奸贼。但《春秋》对吴冰入郢的记载极其简洁,只有五个字:“陈赓,吴营。”如此轻描淡写的一笔,说明丁公四年来没有出现过“挖墓鞭尸”这样令人发指的“暴行”。

第二,《左传》对楚事记载得很详细,所以郑樵在宋代甚至断言:“左《楚事序》最详,故左家是楚人。”而《左传》中关于入郢四年的记载只有寥寥数语:“吴入郢,按班入宫。子善在阴宫,夫差差点要攻之,却又不敢去,夫差差点入之。”由此可见,吴冰入主郢后,吴国二号人物傅(阖闾帝)和三号人物(阖闾子)为争夺楚国的宫室,把偌大的郢城搞得乱七八糟。当时只派了很少的军队去追捕逃跑的楚王和大臣,当他们遇到一个坚持要庇护赵浩棋的小诸侯时,他们只能失望而归。既然如此,吴冰又何必为子虚和岐伯挖坑埋尸、挖坟鞭尸呢?更何况,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按照《左传》的惯例,一般会在随笔之后进行处理或者补充。

第三,《国语》中的楚瑜、武玉以及先秦诸子都没有逐字提及掘墓鞭尸。《国语》作为一部国史,保留了许多国家史书记载的原貌和资料,没有给予过多的加工和铸造。有些先秦哲学家生活在吴楚战争时期,有些生活在战国中后期,但他们仍然记得这场战争,因为他们相距不远。但是没有一个人提到或者谈到过。如果不是,根本没有这回事,那上面的书保持沉默,故意不背才奇怪呢!而且,如果伍子胥真的曾经引狼入室,挖坟,鞭尸,奸淫,那么无论是当代楚人,还是后世楚人,无疑都会以文字声讨,批判,报复。但查史籍,并无此记载。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胥真的挖了王的基业,这一步棋就侮辱了他的祖先。为什么根据文献记载,楚人还在继续纪念和赞美吴祖先在楚的功绩和事迹?此外,屈赋中涉及的楚史悬疑怪事很多,但“掘墓鞭尸”一个字也没有。特别令人惊讶的是,屈原在《九章伍子胥》中对自己进行了褒扬和起草。《佘江》云:“忠不用,贤不用。伍子胥有难,不如行。”《惜昔》云:“吴欣无知,子虚死后忧。”《悲回风》云:“浮于江淮而入海,我自适。”楚人对伍子胥的敬仰,雄辩地证明了伍子胥不是“挖坟鞭尸”!

传世典籍中对这一事件最早的记载是吕的《春秋》,晚于其他学者。他的《第一章》说:伍子胥“亲手射入宫中,鞭挞靖平之墓三百。”但是,我们这里说的只是“鞭尸”,而不是“鞭尸”。文献中与此记载大致相同的是《春秋谷梁传》。然而,《谷亮传》和《吕氏春秋》的成书都晚于《斋藤优子》和《左传》。桓谭的新论认为《左传》比拉姆和谷亮更现实。《左传》已经流传了一百多年,但只有拉姆和谷亮的作品。《公羊》出版四年,却没有提到伍子胥亲自参加进营之战,“掘墓鞭尸”。况且,在《公羊》中,伍子胥说:“军阀不为庶人擢升教师。而我一听,还是服事父亲,我失了义,替父亲报仇。不是我干的。”又说:“父不罚,子可报仇。父若罚,子必报仇推刃。”伍子胥在吴王面前大方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意,这些心意确实符合《春秋》的大致意思。他怎么会食言,乘应之机鞭挞王墓?显然,在这一点上,谷亮很难自圆其说,他将拉姆所阐述的春秋道德与《吕春秋》所载的“鞭挞墓”理论结合起来。

伍子胥“挖坟鞭尸”最早最明确的历史记载是《史记》。《伍子胥传》中说:“入郢时,伍子胥求王给他看,他不能。他挖了楚平王的墓,把他的尸体拿出来,鞭打他三百下,然后他就不见了。”这部传记之后,司马迁也对伍子胥大加赞赏,说:“要使伍子胥死于奢靡,何不做一只蚂蚁?”。弃小义,雪是奇耻大辱,名垂后世,悲夫!方子绪在江上困窘,乞食,立志忘恶?所以隐忍才会有名气。没有一个厉害的老公谁能做到这一点?“不难看出,司马迁是极力渲染和塑造伍子胥英雄精神和英雄形象的始作俑者。司马迁为伍子胥单独立传,刻意描写他的英雄事迹。到东汉时期,《伍子胥》已经成为中国最早的言情小说。说-?赵晔的《吴越春秋》重在艺术造型,“挖坟鞭尸”的情节也经过了加工和夸张,更加生动。如《吴越春秋·何璐传》中说:“吴胥入郢未能显王,掘王墓,鞭尸三百。左脚练腹部,右手看眼睛。他说,‘谁让你一巴掌打死我的?难道不是/就算阖闾的妻子、吴夫人许、孙武、白的妻子常,还有司马许的妻子,来羞辱楚国的国君和大臣。"

与同为越南人的袁康、吴所作的《越绝书》,在体例和风格上与《春秋》颇为相似,其卷如云:“子虚救蔡,伐荆。十五战,十五胜,景平王已死,子胥杀兵六千。他用鞭子抽打着萍萍国王的坟墓,数着说:‘我的祖先过去是无辜的,但我的儿子杀死了他们。这也是一份报告。“虽然说得挺夸张,但也只是写到‘鞭墓’而已。这反映出汉代虽然盛行“掘墓鞭尸”说,但并没有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即像袁康、高等学者也采取了怀疑和审慎妥协的态度。

张军认为,“掘墓鞭尸”之所以发明于战国末期、汉代,与当时的时代氛围有很大关系。战国两汉是复仇之风盛行的时代。有人读过历史吗?记得吗?东汉马援的《游侠传》和《两侄诫》显示了侠客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是多么的宏大和广泛,而被塑造成侠客形象的伍子胥正是爱上了这种时尚。但后世学者大多信奉《太史公书》,这也是“掘墓鞭尸”理论流传至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