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发展简史(一)古代篮球

?开始的开始

1861年11.6,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普通工匠,一个男婴出生了。年轻的父亲奈史密斯非常高兴他儿子的到来,他给他取名为詹姆斯。

年轻的詹姆斯二十几岁,长相普通,学习成绩一般,但体育很好。1891年,30岁的他和当时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来到美国寻求自己的美国梦。

因为喜欢运动,詹姆斯去了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通常称为“马萨诸塞州”)当体育老师。马萨诸塞州的冬天虽然不是特别冷,但是很长。为了让学生们打发无聊的业余时间,他奉命找了一项可以在室内进行的集体运动。

他当时也是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足球教练,但他认为美式足球充满乐趣,只是太野蛮,容易受伤。于是他吸收了足球的优点,从家乡孩子们把球扔进桃盒的游戏中,发明了最早的篮球游戏。

詹姆斯·奈史密斯在篮球运动的发展和规则制定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当时指定的13篮球规则中,12沿用至今。

65438到0898,来到堪萨斯大学,成为第一任篮球教练。65438-0936,奈史密斯出席柏林奥运会开幕式,被授予国际篮球联合会名誉主席。作为篮球之父,他当之无愧。与此同时,篮球运动被正式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为未来走向世界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极高的可玩性和竞争力使得篮球在短时间内风靡美国。1892年引入邻国墨西哥,正式走出国门。此后传入法、英、中(著名抗日将领孙立人酷爱打篮球,曾以正式运动员身份率领中国男篮击败日、菲获得远东运动会冠军)、黎、巴西、澳洲等国,并在世界各地得到普及和发展。

古代

时间来到1946年6月6日,我们熟悉的NBA(北美男子职业篮球联赛)在纽约正式成立。(世界上第一个篮球组织是NBL,成立于1896。但由于规则和机构不完善,经营了几季就名存实亡了。)

1949~1950赛季期间,NBA出现了第一个真正的超级巨星——乔治·麦肯。站在2.1米,成为那个时代的巨人。他带领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在接下来的六年里五次夺冠。

1956,一个大黑中锋在第二轮被圣路易斯老鹰选中,被随机交易到波士顿凯尔特人,正式踏上这个舞台。四年后,1960,湖人从明尼阿波利斯搬到了洛杉矶。同年,另一个大个子威尔特·张伯伦加入了费城勇士队,一场血战即将开始。

张伯伦在NBA首秀中砍下43分28篮板,并在随后的赛季中打破了一个又一个纪录,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1962年,他在纽约尼克斯队的比赛中砍下100分,这个记录直到今天也没有被打破。

从费城勇士队到费城76人队,再到洛杉矶湖人队,张伯伦用他惊人的天赋打出了惊人的数据,但他从未拿过总冠军,因为这个时代的赢家属于他的死敌比尔·拉塞尔。后者在鲍勃·库西、萨姆·琼斯、哈弗·里切克等强大队友的帮助下,获得了11的冠军,其中包括8连冠。在1969赛季总结赛中,他击败了刚刚转会湖人的张伯伦,赢得最后一个总冠军后宣布退役。

此后,张伯伦在湖人队友中与杰里·韦斯特和埃尔金·贝勒组成了豪华阵容,并最终获得两次总冠军。

?开启新时代

在这里,1967,一个新的篮球组织ABA(美国篮球协会)宣布成立乔治·麦肯为首任主席。第一年,圣迭戈火箭队、西雅图超音速队等12支球队加入球队,朱利叶斯·欧文、里克·巴里、乔治·格温、摩西·马龙等名将相继涌现,与NBA形成劲敌。(经营不善后于1969年被NBA吞并)。

1969选秀,一个2.18米的巨人成为状元,加盟密尔沃基雄鹿。那时候他还叫阿尔金多。和很多年轻人一样,阿尔金多每场比赛都能拿出漂亮的统计数据,但他永远无法带领球队走向胜利。但他很幸运:第二年,球队通过交易得到了当时的明星后卫奥斯卡·罗伯特森。“天狗”和“大O”的超级组合称霸联盟,最终在总决赛中4-0横扫巴尔的摩子弹队,获得队史首个总冠军。

赛季结束后,阿尔金多从天主教皈依伊斯兰教,并改名为“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为方便起见,以下简称贾巴尔)。

从65438到0975,阿卜杜勒-贾巴尔加盟了洛杉矶湖人队,帮助湖人队迅速提高了战绩,但他在季后赛中始终没能有更多的作为。四年后,湖人用状元秀选中了一名身高2.06米的控卫。他叫欧文·约翰逊。NBA由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时隔9年,贾巴尔再次得到一名明星后卫作为队友。两人共同将湖人送进总决赛,与“J博士”率领的费城76人上演巅峰对决。第五局,贾巴尔脚踝严重扭伤,不得不退赛休战。接下来的两场比赛,约翰逊顶替他出任中锋,率队击败76人队夺冠。

在湖人大放异彩的同时,“宿敌”凯尔特人队也没闲着。他们也有自己的超级明星——拉里·伯德。在罗伯特·帕里什和凯文·麦克哈尔的帮助下,他成了湖人未来最大的对手。

于是乎,几乎整个80年代,NBA总决赛的舞台上都上演着“黄绿大战”。湖人用华丽流动的“表演时间”攻击凯尔特人顽强无私的球队,为球迷奉献了一场精彩的视觉盛宴。“魔术师”约翰逊和“大鸟”伯德互有胜负,成为真诚的朋友,被引为佳话。NBA联盟也因为他们积极阳光的形象而被世人所熟知和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