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看守所能用的设备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用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看守所内允许使用三种器具,分别是手铐、脚镣和警绳,而这三种器具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正在接受讯问;2、防止过激行为;3.限制行动;4.被判死刑。

1,被讯问首先,看守所虽然是看管犯人的地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讯问犯人的。对于已定罪的犯人,警察在审讯时需要给他们戴上手铐,这也是为了让罪犯受到“限制”,否则罪犯不知道自己一激动会做出什么事来,甚至可能会趁机伤害正在审讯的警察。所以在审讯一些罪犯的时候,要给他们戴上手铐。

2、防止过激行为其次,手铐、脚镣和警绳有一个* * *一样的功能,就是防止犯罪分子过激行为。有些犯罪分子可能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伤害他人、伤害自己、砸东西等。,因为他们心理有问题或者一时接受不了现实。这三种装备也是用来防止他们做出过激行为的。如果他们有自杀倾向,他们会直接。

3.限制行动另外,看守所有时会遇到一些特殊的罪犯。比如有的罪犯在看守所生病了,看守所的犯人也有看病的权利。但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在看病过程中逃跑或伤人,会给他们戴上手铐脚镣。这样做的目的是方便警察控制他们,脚镣也可以限制他们走路的步伐和速度。

4.被判死刑。最后看守所的死囚都会被戴上镣铐,死刑犯的镣铐都是几十斤。对于一些想自杀或者不服死刑的死囚,会用警绳捆起来。这也是为了不让他们割伤自己,让他们安静的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