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1958学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和成果。

答:答案的重点是,在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开始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为了使学制适应这一需要,1958发布的教育指示指出:“需要积极和适当地改革现行学制。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权积极开展新学制的典型试验,并上报中央教育部。在通过典型实验获得足够的经验后,应该规定一种在全国流行的新的学制。”

1958之后,很多地区进行了学制改革的实验,比如提前入学年龄,六岁开始上学;为了缩短寿命,在中小学进行了十年实验;为了提高水平,对教材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为了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建立了农业中学和工读学校,进一步发展了业余学校,全国出现了三种主要类型的学校。

但是,由于“左”的影响,冒进和盲目发展,不仅不能在正常的教学秩序下进行教育体制改革的试验,而且由于缺乏师资和设备,也难以维持大量新建的各级学校。在中央的及时认识下,1961实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特别是制定了《大学、中学、小学工作条例》。在肯定一些积极成绩的同时,纠正了当时的各种“左”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