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用制度中最重要的形式是
中国是世界历史上最古老的文明古国之一。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规范而严格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不仅使古老的中华帝国运行有序,而且对当时许多国家乃至近代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深入研究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变迁,可以为我国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历史借鉴。为此,作者考察了中国传统公务员制度的诸多方面和特点。
一,中国传统公务员制度的各个方面
1,公务员录用制度。
我国古代公务员录用制度主要有先秦时期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举荐制和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1)世袭制。世袭制,又称石清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期,其基本特征是皇权与族权的统一。即各级政府官员的任命,官员的级别和职级都是根据家庭血缘关系来决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形式是西周实行的分封制和宗法制度——皇族和贵族凭借宗法制度和血统,世代继承高官厚禄,实现了亲贵合一。
(2)推荐制。春秋战国时期,皇族衰落,诸侯独立。为了在激烈的兼并战中取胜,各国都非常重视人才和能力的选拔,因此官员的选拔方式开始多样化。秦汉以后,公务员选拔制度主要是推荐制。其中,检查和征用是其主要方式。察举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方式,即朝廷根据不同需要设置各科,指定相关官员为推官,并按规定贡献相应的人才,经朝廷审核后录用或提拔。因此,考试是检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内容涵盖道德品行、文化素养、办事能力等方方面面。征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官方式,即皇帝的特点,任用品德优秀、学识渊博的人担任高级官员,政府和郡县可以淘汰下属官员。此外,还有其他选官方式,如任用高官子弟为官的制度,以及郎选、官学、官任等多种形式。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是以九品中正制为基础的。九品爷1常态化制度又叫九品官法,即在各郡设置大小官员,根据其家世和德才考察推荐人才。人才分九等:上、上、上、中、下、上、下、下、下。由于九品郑智制度极重家世,出现了“上品无贫,下品无绅”的局面,成为贵族垄断政权的工具。
(3)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创立于隋朝,到了唐代已经非常完备。主要有两种:综合部和系统部。常规科目包括秀才、进士、明静、法明、子明、舒鸣、一史、三史等,其中以明静和进士最为重要。明代一般三会考《礼记》《春秋左氏传》《诗》《周礼》《礼记》《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士先考经,再考诗、赋,最后考时、策。考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合格者参加吏部主持的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形体、演讲、写作、判断四个方面。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采取了密封、复制、粘贴试卷名称等措施。宋朝采取了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所以非常重视科举制度,扩大了录取名额,建立了殿试制度。明清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考试细分为三级,即省考、通考、宫考,每三年举行一次。相对于世袭制和举荐制,科举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进步意义。首先,形式上已经初步实现了平等竞争,为大量下层民众通过自身努力成为官员提供了途径;其次,提高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加强了中央政府的中央集权统治。但自明清以来,因考试内容僵化,文章格式僵化,不适应社会需要,于清末废止。
2.公务员的级别和工资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的官职代表他们的职责和权力,官阶表明他们的等级。周朝的职级制度是“九命制”,即诸侯和官员的职级地位由九个职级决定。秦汉时期实行粟分制。魏晋时期,以品级、石、阶级、命来划分官员,逐渐形成了九品十八品的官制。隋朝官员分为九类,每类又分正、从两级,* * *有十八级。此外,还有骑士制度。例如,《李周·知望》记载“国王的爵位制度,有公、侯、伯、子、公等”、秦国商鞅制定了第二十军爵制。秦汉继承了二十品军爵制,但稍有变化。唐朝实行五品九品制。明代皇室授予太子、郡王两种爵位,功勋者有男、男、男三种爵位。清代英雄封爵,分二十七等。
工资是官员的经济报酬,按级别发放。《李周·知望》说:“做官,然后才是荣誉;位置,然后是陆贽。”从西周到隋朝,俸禄制度以实物为主。秦以前,官员的俸禄主要是封地和田地。汉代以粮食为主,俸禄以欢迎为单位按月发放。唐代官员的俸禄由年薪、月薪、职田三部分组成,实行实物、货币、土地的俸禄制度。宋代官员待遇优厚,俸禄以货币为主。除了每月的工资,官员们还支付实物和土地,如鲁肃和知田,以及津贴,如“衣食钱”,“饭钱”,“券”和“茶汤钱”。明代官员的俸禄以米为单位,折算成钞、钱、布、银,发放给官员。清代官员的俸禄以白银为主,有银有米。
3、公务员考核和奖惩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由来已久。传说尧舜时代“三年绩效考核,三次考试”。西周时期对官员的考核主要有“巡猎”和“述职”两种方式。从战国到隋朝,官员参加考试的主要奖惩形式是“上”,即在年底,下级官员向上级官员汇报一年的工作。隋唐时期,吏部设立专门的考试部,负责官员的考试。唐代对官员的考核标准是“四善”和“二十七优”。“四德”如下:“一方面,德、义众所周知;另一方面,它清晰而审慎;另一方面是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是“勤而不严”。二十七大”规定了不同行政责任的工作标准。明代公务员考试有两种形式:全考和考察。考试是对官员上任以来情况的综合考察,成绩分为称职、一般、不称职。检查又叫“大计划”,项目有贪、凉、浮躁、落后、老、病、击、恒心。清朝对北京官员的考核是“京检”,对外官的考核是“大计”。考核中有六种方法可以纠正,即不愿意和软弱的,辞退;浮躁、无能的人落调;那些年老多病的人应该停下来。清朝官员的奖惩也是分等级的。如升官、升职、讨论、加薪、顶带、影子侄、旗入、图文紫亭等等;减轻处分包括降薪、降职留用、降职调职、撤职留用、撤职、除祠、给恶名、给死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