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学历史39——“祖宗之法”与北宋政治
公元960年,周朝大将赵匡胤发动陈桥驿兵变,夺取了周朝的权力,建立了宋朝。自唐末以来,一直是“兵权所在,则兴,兵权所至,则亡。”五代军阀公开宣称马庄强大就能当皇帝。当时的军阀安崇荣说:“天子,马庄之强者,宁有种子!”以赵匡胤为例。后汉时,他投奔郭威,参加了郭威的建州兵变。周世宗和柴荣即位后,他被提拔到我们德军中,从军校做起,然后执掌皇权,最后夺得皇位。因此,北宋建立后,积极吸取晚唐五代弊端的历史教训,制定了一套集军权、财权、政权、立法、司法权于一身的“祖宗之法”,以严密防范文官武将的专制独裁。其实质是指自宋太祖、太宗以来逐渐形成的以防微杜渐为核心精神的治国基本原则,以及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的诸多实践和表述。其特点是以相对稳定宽松的政治基调为基础,以宽严相济为执政方针的主线。开宝九年(976)宋太宗即位的圣旨中,“防事,制乐”点明了先人之法的精神实质。
因此,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赵匡胤在登基之初就导演了一场喝一杯酒解除兵权的戏。在军事上,他首先解除了与之作战的帝国将领石守信、王审琦的军权,并从降低帝国统帅地位、削弱帝国统帅权威、疏远帝国将领与士兵关系等方面,进一步从帝国军队的管理制度上“防弊”。在削弱帝国军总司令权力的同时,征集地方精锐士兵充实帝国军,尽力削弱地方势力;财政上,地方税务机关纳入中央控制,除部分地方支出外,地方税收全部上缴。北宋时,除了设置各种转运司,还负责财政税收和水运。在行政管理上,赵匡胤划分宰相权力,以同书下平章事务为宰相,并设置参政总督为副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划分军权,使宰相与枢密使分离,财权分为三司(盐铁司、支司、户司合成司),称为“策划相”。于是乎,宰相管事,唐朝使节管军事。同时,宋朝进一步提高了御史台、谏院等监察机构的权力和地位,对各级官员进行调查、纠正、弹劾、弹劾,确保宰相等官员处处不得不小心;在用人方面,宋朝一直贯穿着“和而不同,即各不敢误”的原则和文武结合、内外兼顾、上下滚动的原则。说白了,人不可能是唯一的部长,掌握话语权。
?因此,当代宋史专家邓小南在研究宋代官僚政治制度的建立时,将《祖宗之法》的基本内容概括为:限制宗室、外戚、宦官的权利,分权制衡,士大夫治天下,不杀官吏,提倡“忠义”,后宫皇族之间保持和谐节俭,“内不足于外”
?但矫枉过正,宋代祖宗法的“反弊”带来了新的弊端,中央政府独揽大权,管得太紧。比如,宋朝以文治军的军事政策,甚至皇帝以“作战计划”指挥外军将领作战的做法,使得宋朝在与辽、金、西夏、蒙古的战争中,很难充分发挥武将的智慧和才能,从而造成国家军事实力的积贫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