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的历史演变

娄星区在古代属于荆州地区。

战国时属楚。

秦朝属湘南郡。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属连岛。

南朝宋勇三年(公元422年),属湘乡县。

隋开帝九年(公元589年),属衡山县。

唐武德百年(公元622年)回归湘乡郡,一直到民国时期都没有改变。

1951八月隶属蓝田县(后改名涟源县)。

娄底市成立于6月1960,隶属邵阳社。

1962 10撤市回涟源县。

娄底市7月恢复,1980,属娄底地区。

7月1999撤销建成区,是娄底唯一的中心城区。南朝宋永初三年(公元422年),连岛并入湘乡县。唐五代以前,湘乡县分为15乡85里,娄星属长安乡。五代之后,被削并。宋熙宁五年(1073),长安、长乐乡新建安化县八个,湘乡县实为12乡,3坊46里,疆域仍为长宁乡。元明继承了旧制度。清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896年),湘乡县有12个乡,下辖44个乡,3个作坊。长安乡分为长安和神童乡,疆域为神童乡,辖37、38、39、40四个都城。所有的分区和次分区都是分的。地方官员,如都宗、区长、排排,分别行使管理权。清咸丰年间(1851-1860),湘乡县按习惯政治划分将全县分为2011、中、前三里,疆域属2065438+。民国元年(公元1912),神童镇改为神童镇,区划不变。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香香被划分为10个区,第九区为其版图。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至1949年,境内由废都分乡,区并乡,实行嘉宝。8月1949,湘乡县解放。1年9月,湘乡县人民政府成立,行政区划重新划分。湘乡县划分为11区,47个乡,1镇,嘉宝继续使用旧制度。领土仍然是第九区。1950年6月,湘乡县第二次分乡,废除保甲制,成立村委会。湘乡县划分为11区,308个乡,7个镇,2156个村,以9区为底。

8月1951隶属蓝田县(后改名涟源县),8月1960成立娄底市,隶属邵阳社。1962 10撤市回涟源县。娄底市7月恢复,1980,属娄底地区。7月1999撤销建成区,是娄底唯一的中心城区。1951 8月18,娄底第九区由新成立的蓝田县管辖。

1952年3月,蓝田县将大区划分为小区,大镇划分为小镇。娄底9区有31个乡,1个镇,229个村,4个居民小区,120个小乡,2个镇,90个乡,2个镇全部或部分属于本区行政区域。四区是:八区的渡头塘区;娄底区,9区;10区小碧区;万宝区,11区;12区水洞底部区域。娄底镇属九区,磨市镇属十一区。1953调整乡镇体制,小乡合并成大乡。区更名为8、9、10、11、12区隶属娄底或娄底的一部分(现已划分),合并57个乡镇,1个镇。

1954年4月,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更名为“乡镇人民委员会”。

在1956中,湘乡县十字乡和姜妍乡山姆村的一部分有85户,尖山乡有9户分别划为鄯善、小碧、西洋乡和鄯善乡,41户划为湘乡县尖山乡。6月,涟源县撤区并乡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撤销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区,全国57个乡、1个镇划分为娄底乡、杉杉乡、西阳乡、小碧乡、新庄乡、曾家乡、磨石乡、万宝乡、茶园乡、红土乡、明静乡、银溪乡等12乡镇。

1957年6月,娄底街道成立,辖8个乡镇,共有131个先进农业合作社。此外,该地区所属的银西乡、明静乡和红土乡分别划入桥头河街道和杨家滩街道。

9月,1958,娄底街道及所属乡镇、高级农业合作社注销。原地区建立了乡政社合一的三个人民公社,61个生产大队,即娄底人民公社18个生产大队,万宝人民公社21个生产大队。小碧人民公社有22个生产大队。娄星地区生产大队调整为73人。

1960年2月3日,经中共湖南省委批准,娄底人民公社24个生产大队、小碧人民公社18生产大队、水洞底人民公社5个生产大队、万宝人民公社6个生产大队、渡头塘人民公社13生产大队脱离涟源县城。娄底市新组建生产大队共66个,娄底市重新分析为7个。1961年,行政区划由7个人民公社、72个生产大队、6个社区改为14个人民公社、218个生产大队、6个社区。14人民公社是茅塘、大可、穆白、石井、恩口、小碧、犁、西洋、曾干、渡头塘、明静、斗笠山、双江、鄯善。1962 10 10月2 6日,娄底市撤销,版图仍属涟源县。涟源县新增娄底区、渡头塘区、娄底镇。国内调整为1个镇,9个人民公社,199个生产大队,4个社区。娄底区辖9个公社,186生产大队,娄底镇辖13生产大队,4个社区。1968年9月,区公所更名为区革命领导小组,公社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公社镇革命委员会。娄底区5438年6月+10月撤销。人民公社合并,娄底镇不变。6月1969 11,涟源县恢复设立娄底区。娄底镇属同一辖区。

1980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娄底建制,将西洋人民公社和娄底地区所属的房山、水阳、傅敏、东风、四塘五个生产大队划归娄底。全市行政区划为2个人民公社,3个街道,37个生产大队,373个生产队,19个社区,267个居民小组。

3月26日1983国务院发文,将娄底市划归湘潭市,更名为娄底区(县级,未实施)。7月13,从湘潭恢复原建制。

1984年3月,改政社合一的公社体制,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人民政府。同年7月11,涟源县娄底区所属8个乡划入娄底市,娄底市郊区扩大到10个乡,200个村,2151个村民小组。1986 65438+10月28日,杉杉乡撤销,成立杉杉镇,华山街道委托的恩口、花苑、杉杉三个社区移交给杉杉镇。1989全市有9个乡,1个镇,3个街道,200个村,2140个村民小组,31个居民委员会,463个居民小组。

2000年,娄星区辖4个街道、3个镇、7个乡。

2003年4月,娄星区西阳镇、联滨乡、杉山镇7个村和华山街道、黄泥塘街道2个社区委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此次调整的范围是:将原属娄星区管辖的西洋镇,莲滨乡仙人桥、傅敏、毛塘三个村,杉山镇高车、太保、澄清、九轮四个村,华山街道石楠社区,黄泥塘街道仙人阁社区全部划入开发区,委托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统一管理。

2003年,撤销大可乡、联滨乡、西阳镇,在两镇(1)与杉山镇划定的四个村之间设立大可、联滨、大布桥三个街道。原有的华山、乐平、黄泥塘、长清四个街道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同时调整原有社区,组建社区。调整后,娄星区共有52个小区。

2004年辖4乡3镇7街道,共162个村,53个社区,其中连滨、大布桥2个街道,共7个村,14个社区,由市政府委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