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和秦国高层反对经商吗?
因为我们做了把做投机生意的人抓起来关进监狱的荒唐事,人民痛恨,所以我们给秦始皇和郭芹戴上帽子,于是秦始皇自然被人痛恨,郭芹自然专制。
秦始皇和秦政府不准经商是真的吗?不要!相反,秦始皇不仅允许商人经商,还奖励优秀的商人。这方面的证据是充分的。
我们先来看看那些骂秦始皇的人的主要证据。“那些最后懒的穷的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典型的断章取义的做法。很多批判秦始皇的学者经常这样做。我在书上和博文里列举了很多这样的例子,这里就不赘述了。
这句话的原意是,生意和懒惰导致贫穷,穷人变成了官奴。你做生意失败了,卖房子卖土地也活不下去。你该怎么办?看着你在西北的寒风中饿死?还是免费照顾你的吃住,把你变成一个懒人?秦的做法是收为官奴,这样可以有饭吃,有地方住,但是要为朝廷效力,不能白活。对吗?秦律规定,罪犯是有劳务报酬的,官奴可能还会通过在政府工作赚取一些微薄的收入。这样不好吗?仆人和奴隶不是注定的。他们可以通过在部队的立功表现得到救赎甚至晋升。官奴不是旧社会西藏那样的农奴。奴隶主可以随意挖眼跺脚,杀皮把头壳当饭碗。官员和奴隶也受秦律保护。我也有很多关于这个的书面论证。
这是合理的做法,甚至是好事,但学者断章取义,然后充分利用,就成了坏事。唉!
那么,有证据证明秦始皇和秦政府让他们做生意吗?是的,有。司马迁在《史记_货殖列传》中这样描述秦国的商业:秦国的先人到了,由于雍、龙、蜀的交通要道,商贾之间的货物流动如云。秦献公迁都橡树城,北有戎寨,东有三晋,所以秦国的大商人很多。秦孝公国王秦昭的首都咸阳,辐射四方,地少人多,做生意的人多。巴蜀的红砂、铜、铁、竹木器皿,荣宅的牲畜等。他们都在这里交易,所以人们变得富有。
然后司马迁总结:关中的土地只有天下的三分之一,人民不到三分之一,而财富却达到了天下的十分之六。
可见,秦国的商业一直很发达,甚至在商鞅变法后,商业也没有受到压制。
以上是概述。我们来看具体的例子。
赵有一个姓卓的家族。秦始皇灭赵后,卓夫妇随车迁居外地。他们听说文山好做生意,要求搬过去。文山末年,夫妻二人趁热打铁下海经商,“富如少年”。
魏国有一个姓孔的家庭。魏死后,孔迁居南阳。孔的家族在那里“因贸易而贾至立”并铸造金属,这使他富甲一方。其财显赫,以至于“纠恶池,甚至乘车至诸侯。”
于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不仅秦人可以经商,连迁居的六国人民也可以经商,并因此发了大财。
那么,秦始皇对经商致富的人是什么态度呢?现在罢工是不是太晚了,还是允许甚至鼓励?答案是允许和鼓励。
吴县有一个叫罗的人。倒卖livesto之后,
如此丰富的资料证明,秦乃至秦始皇都是允许和鼓励经商的。那些学者后来怎么样了?是不看这些资料就想学习,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故意颠倒是非?哦,我的心,我的良心,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