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的历史和现状
新中国成立之初,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
进入一五时期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原预算中的部分收入开始纳入预算外管理,国家财政资金开始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形成了预算外资金这一特殊类别。
十年动乱期间,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1976相当于预算收入的35.5%。
1979年,我国进入全面体制改革的新时期,扩大了地方预算,下放了企业,因此预算外资金的增长超过了任何一个时期,成为经济运行的重要特征和问题。根据当时的统计,预算外资金的增长和变化有以下四个特点:
(1)预算外资金增长过快,11倍于1992年的1978,相当于预算收入的97.7%,真正成为国家的“第二预算”。
(2)多年来,预算外资金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和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造成资金分散严重。
(3)从预算外资金的结构来看,企业和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从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部分增长较快,比重有所上升,而地方财政管理的绝对数量和比重大幅下降。
(4)由于管理不严,财经纪律不严,把预算变成预算外,把生产资金变成消费资金,把公共资金变成私人资金的现象有所增长和蔓延。
因此,预算外资金的快速增长成为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偏低的重要原因,也是当时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资金膨胀的重要原因。
为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从2011 1起,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