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我的前半生的真实性,溥仪的《我的前半生》这本书有几个版本?

溥仪想问一下溥仪的书《我的前半生:我的前半生》(灰书)的几个版本这个版本是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期间写的反思笔记。半个世纪以来,社会上广为流传的各种版本的《我的前半生》都是在此基础上编辑加工的。

据了解,1960年初,群众出版社从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油印本《我的前半生》中冲出几本灰书,发给相关干部内部传阅。《灰书》本着尊重原稿的精神,只修改了部分编辑和历史问题,最大程度地还原了原稿。《灰书》里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我前半生的“祖先”,是最早印出来的。因为是“政法系统内部发”,当时很多仅供参考的书都是内部发的。为了识别它们,大部分都用灰色的纸(也有淡黄色的)覆盖着,以前被称为“灰书”。当时这本书的量并不多,据说只有8000册。这本书,这个来源于忏悔和自白的“灰书”,不能算是官方出版物,不仅是因为里面还有一些瑕疵,还有一些地方是忌讳的,需要进一步修改。时任主管外事的陈毅副总理要求有关方面尽快组织力量修改,争取正式出版,再由外文出版社翻译介绍到国外。版本二:《我的前半生》由定本群众出版社出版,我们编辑部主任李文达帮溥仪“修改”。李觉得问题太多了,单纯靠删减或增加很难解决。经出版社领导和原作者溥仪同意,他在这本书的基础上另起炉灶,经过调查考证(出版社专门派人为他搜索资料、核对史实),写成了一部50多万字的书,后被称为“全书”(2006年8月人民出版社第23次印本)。这个版本基本上是1964年的第一个印刷版本,但之前有溥杰在1987年写的序言和凌云写的《我的前半生是怎么出来的》。后来整个版本诞生后,也叫最终版)。这本书经过了各方面领导和专家的审核。著名历史学家简伯赞、何干之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作家老舍在全力配合下,为他们合上了字,完成了这本被视为佳作的“定本”。应该说这本书还是比较完整的。但也要看到,那是一个“念念不忘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时期,禁忌很多。例如,张勋光复时,邮政部有一个叫“陈毅”的侍郎,都被删掉了。溥仪本人也正在与他后来的妻子李坠入爱河。他怕他和第四任“妻子”李(曾采访过李并掌握第一手资料)之间影响他新生活的感情纠葛也被删掉。当时,从政治角度来看,李文达完全隐藏在幕后,作者只签了溥仪。这本书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出版,轰动一时,销量达数十万册。版本二:我的前半生经历了“文革7a 68696416 Fe 59 ee 7 ad 943133335306233”,大众出版社并没有抛弃李文达未删节的“全书”。当所有这些历史条件在上个世纪消失后,《我的前半生》于2007年出版。这本书不仅恢复了因历史条件而被删除的内容,还恢复了许多文学描写。当时有些历史学家强调真相,把他们一笔勾销。所以“整版”不仅内容比“终版”更丰富,读起来也更有趣。溥仪说的是真的吗(我的前半生)?书评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首先,人有不同的追求。其次涉及到人民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e 79 fa 5 e 98193 e 7898 e 69d 8331333335371最后是迷茫的人和聪明的人。伪满洲国从建立到崩溃只持续了十几年。此后,从溥仪到他手下的所有满族人都被逮捕,并全部投入劳改营。甚至死后还要背负骂名,只为了十几年的美好生活。真的值得吗?所以,人有不同的追求。有的人觉得值得,所以求助溥仪,有的人觉得不值得,所以选择反抗。甚至死亡也比被惩罚更有尊严。其次,溥仪会帮助日本建立伪满洲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根本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他觉得自己是个满族人,是个满族皇族,他简直就是把满族的造反汉奸当回事。对中国没有认同感。他只认同自己的民族,所以会想到借助小日本来帮他兴国。那些选择反抗的满族人,显然是认同中国的。他们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不是中国的满族。第三,说实话,溥仪真的挺迷茫的。他主动找到了小日本(有了这个,他的骂名就不能彻底洗掉了),想要小日本。而小日本也想利用溥仪的影响力更方便地统治东北三省。在溥仪看来,他和小日本互相利用。但实际上,由于实力的极度不对等,溥仪只是小日本的一个傀儡,或者是一个随时可以扔掉的棋子。溥仪只是一条砧板上的大鱼,任由小日本宰了他(或者他自己主动跳上了砧板)一厢情愿地以为日本人会帮他恢复国家,没有想到甲午战争和旅顺的屈辱。那些跟随他的人显然是随波逐流。他们从来不认为溥仪是日本人的傀儡,他们是溥仪的奴隶(虽然我很讨厌用“奴隶”这个词,真的没有别的词能更好的形容这些人了)。那他们就不是奴隶了,万一,或者日本不再需要他们了,那这些满洲人的命运可想而知。历史最终证明了这一点。日本撤退的时候,根本没人管他们。溥仪和这些满族遗物的命运确实可悲,但一点也不值得同情。那些选择反抗的满族人,放弃了所谓的繁华,但至少不用接受做奴隶的屈辱。PS:其实溥仪最后的结局还可以。新中国为了倡导民族团结,安抚逃往海外的满清遗民,最后把溥仪从劳改营释放出来,让他在香山植物园当园丁,使他在接下来的十年里蒙混过关。至于跟随他的满清遗老,他手下的伪满洲国大臣都没有好下场。

傅毅《我的前半生》侵权诉讼案;傅毅《我的前半生》侵权诉讼案。

溥仪在东北富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时,曾口述,其弟溥杰写了一份题为《我的前半生》的自传体忏悔材料。e 799 be 5 ba a6 e 997 aee 7 ad 943133376138641960大众出版社少量印刷了这份材料(因装订灰皮,45万字称为“灰皮”),供有关部门参考。* *同志看后,指示公安部派人帮助修改和整理这份材料。公安部领导指示群众出版社帮助溥仪修改并正式出版该材料。公安部领导和下属大众出版社选择了李文达来完成这项任务。对手稿的拟议修改和李文达对这项工作的具体帮助已经得到了溥仪的同意。1960年4月至5月,李文达在香山宾馆为溥仪整理、修改文稿。在附近工作的溥仪,每天都来李文达听写,和李文达商量,直接写出写作提纲,盖里后审稿。正如李文达当时的信中所记载的那样,溥仪“现在在大赦后撰写这一章的大纲”。历时两个月,整理出16章24万字的修订稿。根据李文达当时的记录,这一修改澄清了皇帝如何转变的思想主题。原书第一卷以删选为主(有部分补充),第二卷表达东北时期和转型时期,但几乎都是重选素材,另起炉灶。大众出版社为李文达和溥仪提供了工作条件。初稿完成后,由公安部办公厅一位副主任(兼大众出版社副社长)宣读。基本同意重写的观点和方法。同时指出,这是一个原型,比较粗糙,需要更多的材料精心加工。1960年7月至8月,李文达等人赴东北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大量丰富而生动的材料。李文达认为,根据这些材料,初稿可以进行很大的修改和补充。主要是“溥仪被改造的部分”。溥仪家事上的许多错误也需要纠正。1961三月底,李文达提出了《我的前半生第二稿提纲》的修改意见,并向领导汇报了修改时间表和工作条件要求,包括提供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不要离溥仪的工作单位太远。修订后的大纲得到了公安部办公厅和大众出版社领导的审阅和批示。大纲从第一章到第八章记录40万字,拟压缩至654.38+0.5万字;第九章原著5万字,只写到1957,计划增加到7万字;第十章原大赦无此章,拟写10000字;章XI,“中国人的骄傲”,原著没有这个章,写了1000字,原著序言和结尾×10000字(材料难以辨认)。1961年8月,我的前半生的修改进行到一半。为汇报修订进展,征求意见,人民出版社多个编委会于8月19615日召开了《我的前半生》文书修订汇报会。凌云,桑榆,夏音,沈炳珍,姚音,陆石,,,,王兰生等参加了会见。根据这次会议的纪要,会上,李文达首先简要汇报了修改过程,然后谈了修改计划:计划将该书改为25万字左右的回忆录体裁作品。主题是通过一个封建帝王成为新人的经历,反映党的改革政策的伟大胜利,也揭露封建势力与帝国主义的勾结;反映的是没落阶级和反动派不甘灭亡,却最终崩溃的局面;改造罪犯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 *人的崇高理想和风范。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罪恶的土壤”;第二部分是《满洲国十四年》;第三部分是“死亡与重生”。当时我已经写了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的一部分(全书12章)。与会人员就主题、回忆录形式、反映溥仪思想性格、强调内容真实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重要意见。姚音导演最后表示,争取在当年10结束前完成整稿,年内打印成大文送审。在后来的文字工作中,李文达仍然执笔,溥仪回忆、口述,提供材料(包括绘制御膳场景、宫廷服饰等细节),对写好的文稿进行审核、修改。比如,溥仪对二稿原第三章提出了具体的文字修改,进一步核对史实的要求。多处给打印稿添加审稿意见。比如第11章“人间荣耀”,我觉得不应该删掉,而在“平顶山的方苏荣”一节,有很多评论“这段很好,不要删了”、“注意,这段一定不要删了”、“这段很具体很生动,要保留,不要删了”。再如,在描述溥杰的婚姻时,他写道,“选择一个多汗的女人作为配偶是个例外”,溥仪评论道,“我没有这种不结婚的多汗心态。况且早在辛亥革命之前,清朝就宣布不禁止与可汗结婚。所以这句话应该删掉。”在此期间,李文达在搜集资料、编纂大事记、构思、编排内容和写作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这时,出版社也安排了几个同志为这本书搜集、核对史料。1962年3月,我的前半生第二稿修改。同年6月,《我的前半生》三卷付印。在征求专家、领导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同年5438年6月+10月印刷两卷。在此基础上,1964年3月,我的前半生正式出版,其中出现了版权纠纷。书的署名是爱新觉罗·溥仪。事后,溥仪写道,“四年辛苦,不遗余力帮我完成我的书;向李文达赠送了“为党的事业赎罪,为人民建功,热爱新生”的锦旗。此外,在溥仪的日记中有许多记录表明李文达“帮助他修改和整理手稿”。1964年2月6日,大众出版社于浩成在《我的前半生》一书稿费支付的请示报告中称:“全书410000余字。按照中上标准,基本稿费每千字5040元,加上第一次印刷量,一共是1655。溥仪是这本书的名义作者,口头提供资料。为了照顾外部影响,我们考虑付给他适当的稿费,但不能太多。具体建议是,要交一半,打印出来就不交了。对于本书的实际作者,拟按本社稿费办法第十九条支付一半稿费(根据该条规定,社内工作人员一般支付应付稿费的20%-30%,最多不超过50%,因此本书耗费大量人工,我们认为支付50%为宜)。本报告经出版社、公安部办公厅和公安部领导批准后实施。《我的前半生》初版稿费11700多元,溥仪和李文达各得一半。1965,外文出版社将《我的前半生》翻译成英文出版。英文版名为《从皇帝到公民》。溥仪死于1967。九月,1981,我的前半生转载。人民出版社在对再版的说明中称“书中提到的一些史实提出来讨论,但因作者死于1967年,无法再做任何改动。因此,经清代学者朱家溍同志同意,我前半生的一些史实是错误的。“1984年,李、与大众出版社就该书与意大利、香港新昆仑商业有限公司合作改编拍摄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后来大众出版社根据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退出了纠纷。3月5日1985,大众出版社主管单位公安部致函文化部,询问我前半生的版权归属问题。1985 165438+10月4日,国家版权局以(85)字第6号回复公安部,“我的前半生由溥仪和合著,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作者与编者的关系,而是合著者之间的关系。这本书出版时,李文达是匿名的合著者。因此,这本书的版权应该属于溥仪和李文达。“在此基础上,大众出版社将支付李和在1985半之前多次重印《我的前半生》一书拍摄新片的费用。李对国家版权局的处理仍有异议,故提起诉讼。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为什么要讲他的一生?这是溥仪最辉煌的时候。这些是主要原因:

1,这是他在致力于改革时描写的,是别人写的,这其实是他颓废生活方式的源头;2.溥仪前半生是反动阶级的代表,清朝的皇帝,伪满洲国的皇帝。3.溥仪后半生大部分已经蜕变重生,和前半生完全不同,不适合合写。后来有人出版了《蒲杜毅的后半生》;4,警告世人,不要想当皇帝,他是邪恶的。溥仪写的,这本书《我的前半生》是否值得一读,因为它反映了Zg半个世纪的兴衰。这里不能太直白不然会很和谐因为也反映了今天的一些问题,你懂的。

我看过溥仪的《我的前半生》这本书,觉得溥仪小时候的话不太真实,因为他详细分析了宫廷里的利益和慈禧的影响。当时他才三岁,肯定是后来才感觉到的,所以可以看出他退位之前,这期间皇帝的故事不太合适,感觉是在背一篇zd,后来的宫中生活还是有点。描述了他小时候做的很多有趣的事,包括一接到电话就给胡适打电话,也让胡适吓了一跳。他还描述了一个人,一直让袁世凯欠他钱,让整个北洋* * *等。严格来说,他很有心机,觉得满清遗民在他面前争宠。用他的话来说,看得出来他当时是想复兴的,后来来了伪满洲国。有一段他把老婆和别人生的孩子烧成灰,感觉怪怪的。这句话来得很突然,不像是大气该说的话。建国后,他形容自己非常惶恐的心情,非常生动。被关起来的那一天,他也尝到了人情冷暖,包括那些同伴的相互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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