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哪些廉政故事?

1.鲁丞相不肯收鱼。

龚义秀,春秋时期鲁国人,因其清官,免于人鱼之害而流传后世。宫一秀很喜欢吃鲤鱼,所以有人送他鲤鱼,他不肯收。儿子问为什么,龚义秀说:“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别人的鱼。如果我接受了别人的鱼,却被免去了宰相的职务,还能再吃鱼吗?我现在是总理了,我买得起鱼,所以我可以给自己买鱼。所以,绝对不允许我收别人的鱼。”

2“新鞋踩泥”。

当《歌窗一梦》的作者被任命为钦差大臣时,他去见台湾行政长官王。王没有多谈做官的事,却给讲了他坐轿子的经历:有一天,他坐在轿子里,鲁豫下着大雨。一个轿夫穿着新鞋,小心翼翼地从灰厂走到长安街,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变得泥泞不堪,轿夫不小心踩进了泥坑,就一脚高一脚低地胡乱踩着,不再在意...王对说:“当官的还是一只耳朵。一失足,就什么都干了。”!”听了“新鞋踩泥”的故事,张寒“引退而佩服公开言论,从此不敢忘记”。多年后,他从政严谨,为官清廉。后来被提拔为“朝中第一官”而闻名于世,立下了许多功绩,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3《子涵词报》。

《左传·相公十五年》载有这样一段话:春秋时期,宋国有个人得了一块玉,送给主管工程的大臣子涵。子涵拒绝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曾经把这块玉给玉工看过鉴定。他以为是宝玉,我才敢给你。子涵说:“我把这种不贪财物的道德观视为珍宝,你把玉视为珍宝。如果你把宝玉给我,我们两个都失去了宝贝;不如我们都留着自己的宝贝。”故事中,子涵恪守“不贪为宝”的信条,巧妙的拒绝了玉石,寓意深刻,确实给人以教育和启迪。

4“熄了官烛,读家书”。

据周紫芝《竹坡诗》记载,北宋时有一位非常清廉的官员。一天晚上,有人从北京寄来了他老板的一封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的一些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官员点上蜡烛来读。谁知读到一半,他下令吹灭官烛,点上自己买的蜡烛继续往下看。不知道官方买的蜡烛是不是没有他花钱买的亮。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一半是写他留在北京的家人。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燃政府的蜡烛。在某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信而换蜡烛再读,有点“小题大做”。但就是这么一件小事,却能从细节上更好地展现一个人的品质,更足以让一些领导干部对各种贪污行为感到羞耻,比如公家的“话”和私人出租车、私人公车、公款吃饭、私人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