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议会的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或停止法律的执行,……“这是英国历史上的哪一个文件?”

《权利法案》,全称是宣示臣民权利和自由、设定王权成功的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理论和法律基础,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具有宪法性质,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扫清了道路。

英国权利法案背景权利法案

1660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开始反其道而行之,不仅大力镇压反对派,企图恢复国王中央集权,还企图恢复英国的天主教,引起了当时英国辉格党人和部分托利党人的反对,矛盾逐渐激化。碰巧,詹姆斯二世,一个天主教徒,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生了一个儿子。毫无疑问,未来的国王将来会是天主教徒!这样,人们以为詹姆斯二世死后,他的新教女儿继位的希望破灭了,于是人们决定采取行动。包括伦敦主教在内的几位知名人士向荷兰新教徒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和威廉发送了一封密函,邀请他们来英国保护英国的“宗教、自由和财产”。对于威廉来说,他最关心的是如何为妻子和自己争取英国王位。同时,他也认为自己进入英国可以阻止英国与法国结盟反对荷兰,所以接受了邀请。为了避免1660年招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前车之鉴,英国决定以法律限制国王权力,确保自身权力,于是在议会上下两院全体会议上,向威廉和玛丽提出“权利宣言”,要求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停止法律效力,今后任何天主教徒未经议会同意不得收税。威廉接受了这些要求,即英国王位是给威廉三世的,玛丽是英国女王,不是给玛丽二世的。1689 10,议会通过了《权利宣言》并使之成为法律,这就是《权利法案》。

英国权利法案的内容

英国的权利法案,全称是宣布臣民的权利和自由并设定王权成功的法案,内容不多,只有13条短文:

1.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的权限擅自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的权力是非法权力。

2.最近,废除法律的非法权力或以国王的权威实施法律是非法的。

3.指示设立一个帝国法庭来审理宗教事务和所有其他类似的指示和法庭是非法和有害的。

4.未经国会许可,为国王收钱或供国王使用,超过国会许可的期限或方式,是违法的。

5.向国王请愿是臣民的权利,所有针对这一请愿的定罪或指控都是非法的。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这个国家招募或维持常备军是非法的。

7.为了防御,所有身为新教徒的臣民都不得不考虑形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配备武器。

8.议会选举应该是自由的。

9.国会中的言论、辩论或审议自由不应在任何法院或国会以外的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质疑。

10,我们不应该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也不应该处以过高的罚金,更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地施以残酷的非常刑罚。

11.陪审团成员应该正式登记和报告。审理叛国案件的陪审团成员应该是自由的和世袭的。

12.在定罪之前,特定人所做的所有转让以及对罚款和没收财产所做的所有承诺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13.为了平反一切冤屈,修正、加强和维护法律,国会应不时开会。

人们可以看到,“十三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①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国王的实际主权,如1、2、4、6条;(2)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权、司法权和军权,如第8、9、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