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历史上的殖民活动

新航路开辟后,瑞典人开始效仿西欧国家,成立贸易公司,寻求建立海外殖民地。在荷兰人彼得·米努伊特、瑞典政治家阿克塞尔·乌克森谢纳和海军舰队司令克拉斯·弗莱明的支持下,新瑞典公司于1633成立。瑞典东印度公司(SOIC)成立于1731,目的是发展与东方国家,主要是与中国的贸易。从17年到18年,瑞典在北美东海岸、加勒比海和西非建立了小规模的殖民据点。但由于瑞典国力弱小,难以与其他国家抗衡,这些殖民活动都以失败告终。1785年,瑞典收购了Is。圣巴特雷米岛,法属西印度群岛中瓜德罗普岛的附属岛屿。作为交换,法国商船获得了在瑞典哥德堡的免税权。随后,瑞典西印度公司于1786年秋成立。瑞典在这个小岛上建立了古斯塔夫亚港。在瑞典统治时期,该岛主要被用作瑞典船只从非洲贩运奴隶的中转站。19世纪中叶,瑞典开始禁止奴隶贸易,圣巴塞洛缪失去了经济价值,于1878年归还法国。

由于瑞典参与了拿破仑战争中的反法联盟,作为回报,在1813年,瑞典从英国占领军手中接管了法属西印度的瓜德罗普岛。1814年,根据巴黎条约,瑞典将该岛归还法国。瑞典东印度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对华贸易的公司。其船队向西班牙出售木材、铁、铜等北欧产品换取白银,然后用这些白银从中国购买瓷器、茶叶、丝绸、香料等奢侈品,再运到欧洲。在政府的支持下,瑞典东印度公司垄断了瑞典与中国从1731到1813的所有贸易。其船队航行广州132次,其中最著名的商船是帆船哥德堡号,于1745年神秘沉没。

根据瑞典学者的研究,瑞典东印度公司是历史上第一个向中国走私鸦片的“东印度公司”。1767年,瑞典东印度公司的雅各布·哈尔将150多箱鸦片从英属印度运往中国广州,在当地销售。这一做法引起西欧国家的东印度公司纷纷效仿。此后,走私到广州的鸦片数量急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