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的历史沿革
梁王第五年(秦惠文第九年,公元前316),蜀国为秦所灭。周赧王元年(秦惠文王袁庚十一年,公元前314),冯子通为蜀国侯,陈庄为丞相,张若为蜀国卫。双流属蜀县。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西汉武帝设广都郡,属蜀郡。王莽(9年)时,广都郡改名为九都亭,定都尹达。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岑彭征调公孙述,拔舞阳(今四川眉山市彭山区),令齐静驰骋对抗广都。次年,汉光武帝命吴汉直取广都,与广都、成都交战,八战八克,进而攻克成都。东汉永平元年(58年)改称广都县。蜀汉时期,广都郡的隶属关系不变。
金代,广都县迁至此址。东晋永和八年(352),蜀等地成为县(华侨县),广都县改为县。北周武城元年(559),废郡,广都郡仍属蜀郡。
隋仁寿元年(601),避开杨光的忌讳,借用左思《蜀都赋》中的“双流两江”一句,改称双流,属蜀郡。
唐隆硕三年(663),双流恢复广都,属成都府。隆基初年(889年),王建击败湄洲山刺史章,等于广都。
北宋时期,双流、广都仍属成都府。熙宁五年(1072),陵州被废,桂平、蓟县为镇,纳入广都。南宋时期,隶属关系不变。
忽必烈统一元世祖元年(1260),所有的废料都投入双流。至元十二年(1275),双流属成都道志署,至元二十三年(1286),调任四川等地,任中国书省。
明朝洪武九年(1376),四川等省改为四川外交部。
洪武十年(1377),双流被废,并入华阳。
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隶属关系不变。崇祯十七年(1644),张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双流也曾是“大西”。
清康熙六年(1667),双流并入新津(曾名“新双县”)。
雍正八年(1730),双流恢复成都。
民国三年(1914),属西川路。
民国十八年(1929),直辖于四川省。
民国24年(1935),属四川省第一行政督察区,直至解放。
解放初,四川省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行政公署。双流隶属于川西行政公署温江区行政督察办公室。1952年撤销行署,恢复省制,设立专员公署。双流隶属四川省温江区专员办。
1959双流曾经和华阳合址。同年7月,双流建制撤销,并入温江。
1962重置,隶属关系不变。
1965年,撤销华阳,华阳下辖的石羊乡并入成都,其他地区并入双流。(注:1928成都正式成立时,华阳和成都市区合并为成都)。
1976,仁寿县吉田乡划入双流。同年,双流从温江地区划归成都管辖,形成今天的双流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