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援助的标准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危害,急需医疗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已经死亡,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因案件无法破案而有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无力赔偿,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因案件无法侦破,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无力赔偿,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追讨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给申请人造成困难的;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非救援情况
1.对案件的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犯罪事实的;
3.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
4.诉讼中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赔偿责任人及其近亲属的;
5.生活困难不是案件造成的;
6 .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得到合理补偿和救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当事人因生活紧急困难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残疾,因行为人死亡或者无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陷入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危害,急需医疗救治而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犯罪侵害后死亡,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无力赔偿而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无力赔偿而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