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民族史
唐宋时期独龙江流域属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清时期由丽江木土司和丽江道军民总局统治。这一时期,独龙族先民的记载已经开始出现在中国相关的史书中。如《漓江道风俗》一书说:“漓江道有八种,名为磨、白、罗罗、冬无聊、、撬、吐蕃、鲁,住错了地方。”当时的丽江路包括现在的丽江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南部,其西北与今天的西藏自治区相连。本文中的“撬”、“吐蕃”、“鲁”是居住在丽江路以西、西北的独龙族、藏族、傈僳族的先民。“撬”是“球”字的合写。过去,人们居住的河流和地区被称为沱江和地。例如,公山县西部的独龙江上游仍被称为沱江。可见,元代的彝族是在伊河一带,后逐渐向下游的独龙江流域迁移。清代道光《云南通志》(卷185)引用《清治公图》说:“彝族居住在澜沧江雪山之外,属于鹤庆、漓江之外的蛮夷。它的住所是由草或覆盖着树皮。那人穿着头发、亚麻短裤和小脚。女人的耳朵用铜环装饰,衣服也是亚麻的。.....更多的人住在岩石,衣服,木材和树叶,吃鸟和血。像古代人一样。和尚与怒人接壤,不敢越界。”雍正的《云南通志》也曾记载“丽江有人,衣以叶为衣,饮血如裘,无房而居山石”,甘龙的《丽江府志》等史籍中也有不少类似记载。这些记录反映了当时独龙族的生产生活状况。
清代中叶,独龙江、怒江分为两段,分别归丽江木地方知府贡布赤千宗、叶芝土千宗管辖。据《清代在见》记载,从1730年开始,独龙族每年被强迫缴纳黄蜡共30斤,麻布15张,山驴皮20张作为贡品。后来,总经理康普通将独龙江上游转移到西藏雍和宫,雍和宫通过西藏总经理查华荣向独龙族收取“渡”费,昌普通(今公山县)的雍和宫也收取“香火钱”,但总经理康普图仍照常收取朝贡。每当土司官来收贡,除了另建草房供其住宿,以丰盛的食物招待之外,还必须强迫他们购买沙盐,不平等交换。如果贡品不足,就会被掠夺为奴。此外,东方的傈僳族奴隶主经常翻越高黎贡山,掠夺独龙族为奴,激起了独龙族世世代代的反抗,因实力悬殊而遭到无情镇压。残暴的奴隶主也因为这个原因杀了几户独龙族。并逼迫他们建立石头为盟,“绝不反悔”,愿意纳贡或与人纳贡,号称“骨钱粮”,使独龙族世代深受剥削和压迫,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907年至1908年,清朝派同时掌管怒江两河的丽江地区阿墩子(今德钦县)人胡夏(湖南人)巡查怒江、独龙江。他带领包括随行人员、向导和搬运工在内的100多人从常普通出发。他还任命袁育才、何定安为“怒丘总经理”,取代叶智图千宗、雍和宫在独龙江地区的统治。作为历史上第一个以政府官员身份进入此地的人,他还把所到之处的风俗习惯写成了《女丘边关大事记》,记述了行程和风俗,详细记录了独龙族的生活环境、生产生活状况。第三部分,他向清政府提出了加强边务、开发边疆的十点建议。这对西南边疆的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是非常有利的。
辛亥革命后,独龙江划归昌普木桶育种边防局管辖,1918改为昌普木桶管委会办公室。1933,改为公山行政公署,公安局、区公所相继成立。民国时期政局混乱,独龙族深受西藏土司查华容和国民党的统治。为了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有效控制,国民政府在独龙江实行保甲制,* * *四保,每个行政村1保,每个自然村1甲,任命地方长官为保甲长官,每三年更换一次。除了管理村庄社区的日常事务,他们还负责为国家政府收税。
在反动统治的黑暗时代,勇敢的独龙族人民曾多次进行抵抗斗争。1932年,去独龙江挖贝母的怒族农民被华容土司的管家欺负,激起了独龙族人的愤怒。他们闻讯赶来,把管家绑在一棵树上。后来土司为了报复,对独龙族加税,不仅鸡、狗、牛、猪,还有人的耳朵、鼻子。这进一步激发了独龙族长达三年的反抗斗争,沉重打击了查华容土司的反动气焰,最终迫使他取消了强加于独龙族和怒族的各种苛刻的派别。在局治局统治时期,独龙族人民的生活因为肆无忌惮的敲诈勒索而更加恶劣和悲惨,这激起了他们不断进行反对局治局的斗争。
近代以来的100年间,帝国主义侵略的魔爪不断伸向中国西南边境,大批帝国主义者装扮成“旅行者”和“传教士”,潜入怒江、独龙江进行间谍活动。
1907年发生在怒江的“白耙教案”(见傈僳族相关叙述)是当地藏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人民反抗法帝国主义的反抗斗争。1913年,英帝国主义从缅甸派出一批10余人的武装人员,以“调查队”的名义,在英国上尉布里查的带领下,入侵独龙江,到处抓夫,要粮要物,残害百姓,并折磨、残酷杀害独龙族满江勒奎,激起了独龙族人民的强烈愤慨,立即组织了坚决抵抗。而埋伏在“勘察队”必经之地——吉瑟路附近的六所。当布里沙爬上六索滑到河中央时,被独龙族猎人的毒箭射死,其余入侵者吓得从原路逃往国外,彻底粉碎了英国侵略军通过独龙江入侵西藏的阴谋。
正是由于现代帝国主义的压迫、屠杀和欺凌,独龙族遭受了巨大的灾难,人口不断减少。新中国成立前夕,只剩下1700人,几乎濒临灭绝。
1949年8月,公山宣布和平解放。1950年3月,公山临时政务委员会成立。同年4月,正式改为“公山县”。5438年6月+10月,公山县人民政府成立。独龙族从此脱胎换骨。
独龙族语称氏族为“尼罗”,意为* * *同一个祖先传下来的有血缘关系的同一个身体。大部分独龙族的宗族观念一直很淡薄,因为没有共同的地域,更多的是政治经济联系,所以很宽松。它只是所有兄弟家族认可的祖先的象征,留存在每个人的记忆里。氏族名称没有图腾内容,大部分是以氏族的某些特征来称呼的,有些具有超自然的象征意义。比如20世纪50年代,在独龙江流域所有的15氏族中,有一个氏族名叫“金木”,意思是“生于天”;叫“党生”,意思是“红皮肤”;还有“Dongle”,意思是“脾气暴躁”等等。其中有一些是地名,如“马比洛”和“克劳洛”,是独龙江上游两条支流的名称。“马比”和“乌鸦”很可能是原氏族的名称,但其含义已无从考证。而“洛”就是“河谷”的意思。宗族成员有责任互相帮助和保护,实行血族复仇制度。任何成员被外人欺负甚至杀害,都有义务为他报仇。同一个氏族内分离的家庭不能结婚。
独龙族家庭公社是由原氏族成员不断分裂(迁徙)而形成的。独龙族语言称为“齐拉”或“吉克洛”,意为整体、完整。到20世纪50年代初,独龙江流域有54个家庭公社。虽然处于解体阶段,不再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单位,但与原有的氏族组织相比,它仍然在独龙族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具体来说:①每个家庭公社都有相同的地域,以山、谷、林、溪等为界,形成自然村落。一般来说,未经允许,其他家庭的成员不得进入自己的家庭领地或开垦土地、捕鱼和狩猎等。(2)每个家庭公社都有一个自然形成的氏族首领(有的也是氏族首领),称为“卡桑”,一般由家族中地位较高、能说会道、富有的男子担任。卡桑也参加劳动,不得世袭。如果他死了或者因为某种原因失去了威信,他会找别人来代替他。对内领导生产,主持祭祀,解决纠纷,对外负责朝贡,指挥作战,缔结盟约。家庭公社是独立、平等、互不隶属的。只有当* * *反抗藏族封建领主和傈僳族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和掠夺时,一些近亲的家族才会临时组成类似联盟的组织,实力较强的家族成为联盟的核心,其“卡桑”就是联盟的首领。有时会创造另一个军事领袖,称为“加卡”,作为“卡桑”的助手。一旦对外战争状态结束,这个联盟就会自行解散。(3)家庭公社内部禁止通婚,实行族外通婚。(4)每个家庭公社都有自己独特的名称,习惯上用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来命名和称呼。比如“孔当”一家,就是宽坝的意思。“龙棍”家是指石头多的地方。当然,也有家族首领的名字,如“穆”和“穆前图”。⑤家庭公社成员的名字必须以姓氏或父名开头(女儿也以母名开头)。比如独龙族姑娘阿玉的全名是(姓)丁班(父名)丁(母名)阿克恰(小名)万(排行)。所以,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判断出是哪个家庭,谁家的孩子,排名。此外,妇女结婚后不改变姓氏。⑥家庭公社通常包括两个或三个以父系家长为主的原始* * *生产制度的大家庭,独龙族语称之为“宗”。每一个大家庭一般包括父、子、孙三代,有一个家长叫“吉马家”(有的也是一家之主)。里面有几个火坑,代表男人结婚后住在单独火坑的小家庭。独龙族语言称为“卡尔欣”。大家庭中所有成员都要参加耕地劳动,收获物归大家庭集体所有。但属于每个火坑(即小家庭)的少量土地,仍由大家庭成员耕种,收成归每个火坑。大家庭中一般有两种谷仓:一种是被称为“彭倩”的大谷仓,用于统一储存大家庭中相同的收成,由一位年长的家庭主妇管理。另一种是以火坑为单位的各个小家庭的小仓库,称为“抱秋”。由小家庭的主妇管理,主要是存放小家庭食物的地方。大家庭的主妇从大仓房里拿出食物轮流做饭,吃完后再用小仓房里的食物,这已经成为一种传统的义务,但小家庭无法拒绝。吃饭的时候,一般都是大龄家庭主妇平均分配,无论大小,连婴儿都要分一份。如果老主妇不在,就由最老的媳妇轮流分。这种“家庭主妇管理仓库”和“家庭主妇分享食物”的传统做法是独龙族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
20世纪50年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劳动日益个体化,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从家庭公社中分裂出来,成为独龙族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小家庭,包括夫妇和他们的孩子,很少三代同堂。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基本平等,生产、家务、子女婚姻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父母是男性。儿子结婚后,会另设壁炉,与父亲分开。壁炉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最小的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他既是父母的赡养人,又是财产的继承人。
独龙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仍然保留着原始社会末期父系家庭公社特征的民族之一。虽然在总的发展趋势上已逐渐解体,但在生产力、土地形式、社会组织、婚姻制度等方面仍具有明显的父系家庭公社特征。独龙族的族名开始出现在《大元统志》丽江路风俗篇中,被称为“撬”。明清时称为“秋”或“曲”。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民族意愿,自称独龙族为国号。新中国成立前的20世纪40年代,由于山水阻隔和历代反动统治的压迫剥削,独龙族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点是: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占主导地位,采集、渔猎仍占较大比重;生产工具很简单,没有从锄地到耕田的过渡;社会分工不明显,只有男女的自然分工;交换还处于原始的物物交换阶段;独龙族的生活很穷,没有商品交换。他们用木雕和打结来记录。在铁制工具传到独龙族地区之前,独龙族一般用树枝的天然钩部制成的小木锄头来掘地。小木锄如鹤嘴,独龙族语称之为“Gola”。是独龙族最早用于锄地农业的原始工具。直到新中国成立,这种情况才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