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国名称的历史概述

保持器组的建立

建国之初,战国大明普遍采取渐进控制政策,逐步将他们纳入自己的统治体系。小领主只要表示服从治理,就会保护他们的土地和财产,不会剥夺他们原有的一切权利。这就减少了战国时期大牌和小领主之间的摩擦。

当然,这种保护小领主的政策只是建国之初稳定局势的权宜之计。大明在战国站稳脚跟后,开始削弱或剥夺小领主的经济、军事实权,并通过“家臣制”,将小领主的原有领地改造为大明的直辖领地。虽然领地的管理仍由小领主负责,但却成了大明奖励他们的“封地”。有人曾这样描述战国时期臣民与大臣的关系:“君为船,臣为水。水涨船高,船难干。”。

关于保持器组的组织,虽然情况不同,但其基本结构是相似的。仆人一般分为上层仆人和下层仆人。上层臣子称之为“寄亲”,下层臣子称之为“寄子”。“寄亲”包括与大明关系密切的领主、大明的血亲以及跟随大明立下赫赫战功的亲信,如武田的《武田二十四将》、北岛早云的《二十老人》。大明主要依靠这些人控制周边国家,一部分人被安置在大明附近,担任“中央”机构的官员和军事顾问;有些人被分配到分州和要塞,作为大明的代理人,他们行使全面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统治。他们不仅是各级行政官员,也是军事指挥官。“送孩子”属于“送亲戚”,多为本地人。他们的义务是平时治理农村,战时参军,一般都是军团骨干。平时家臣一般住在下马池名城,所辖村落交由代理人或下属管理。

战国时期家庭法的制定

战国大明将国内原有领主纳入诸侯体系后,开始制定《战国家法》,详细规定了君主与诸侯的关系以及诸侯必须遵守的法规。根据现有史料,制定家法的著名战国有十二个。它的规定虽然详细,但核心思想是大臣必须忠于君主。家庭法除了自身的特殊规定外,一般有以下内容:(1)禁止出售和转让拥有的土地;(二)长子继承法的执行情况;(3)婚姻和财产继承必须得到君主的批准;(四)聘员不得竞争;(5)任何违反者将受到酷刑,如锯、烤、劈车、刺伤、砍壶等。,一家一村都要牵连。另外,如果周芳国(州西部)的商业比较发达,其家法中对麻布的大小和金银的成色都有具体的规定。朝仓孝敬,前越名将,是一个信奉孔孟的人。所以在《朝仓小经条》中特别规定,国内官员必须以儒家思想修身。战国时期家法一览

战国名称所辖邻国的家法名称数制定的年份

大乃的周舫大乃家壁纸50 1439-1495

朝仓家超越朝仓孝十七条17 15世纪。

北条一斗二十一庙和香磨早云寺+0 15世纪

项梁的胖后面是项梁家的证言7-21 1493-1555。

今川和君的假名目录今川32 1526

伊达的陆奥尘艾记170 1536

武田家飞信轩家法55 1547

杰城下将杰城家法106 1556。

Hexagon的近河义治令67 1567

我已经在长宗我部元亲的四个国家生活了很长时间。

郝散Apo新标准22 16世纪

姬传安邑姬传法度不详1617。

安抚农民的措施

战国大明为了稳定国内民心,巩固统治,非常重视安抚农民。他们安抚农民的政策可以总结如下:

(1)积极寻求增加农业人口。自镰仓幕府末期以来,农民们因为沉重的租金和税收而纷纷逃离。战国大明明确宣布,允许逃亡的农民回乡(“人归”,“犹活”)。凡是回到家乡的人,“都可以免除以前的一切债务”。此外,农民被限制自由行动,逃犯受到严厉惩罚。

(2)不要错过农忙季节。战国时期虽然战争不断,但并不是无节制的。农忙季节没有战争。从“任莹叛乱”到德川家康时期,有数百场著名的大会战,但大多数都是在8月、12月和1月的淡季举行。这种在农忙季节不发动战争的不成文规定在日本历史上是罕见的。

(3)整顿税收制度。南北朝以来,农民的赋役日益严重。除了固定的地租(年税)和户税(户税),还有数不清的苛捐杂税。战国时期,大多数名人都不同程度地对旧税制进行了改革。比如北岛早云占领伊豆后,宣布实行四男六人的租税制度。除了每年的贡品,“不会再有公共服务。如有违反本法的,人民群众可以向上举报。土地不合法,就辞退。”1550年4月,北岛旱云之孙北岛靖整顿杂税杂务,宣称“凡过去决定的公共事务,一概赦免”,以“反对”取代杂务。“每百贯地,缴六贯”,即每反地产值的6%分别于6月和10月缴入库。5月实行“挂钱制”,取代以前的杂捐(“杂商”)。“挂钱”的税率是产值的4%。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北条石境内农民每年承担的地租、户税、杂税和杂务都比过去有了明显的减少。这一改革的意义在于以统一的租税取代繁杂的苛捐杂税,抑制了乱收滥征,固定了税率和缴纳日期,使农民在不损失农时的情况下耕种收获。税收制度的整顿提高了农民的工作积极性。

(四)兴修水利,开垦农田。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关键。著名的战国为了保持强大的军事实力,提高周边国家的经济水平,必须重视水利灌溉。所以战国时很多名人都亲自主管水利。陆奥的伊达政宗挖了镇山沟,北岛康介在武藏国曹静村建了一座贫瘠的堰,上杉谦信的养子景生在越南国羽郡崎川建了一座藤井堰,最义光在北敦大学挖了一座堰,从利古泽引水。治水最突出的是武田信玄,他在甲斐沿河修建了许多河堤(一般称为“新玄堤”)。由于兴修水利,大量的沼泽等荒地变成了新的田地,耕地面积明显增加。室町时代初期,日本的水田面积为94万,但到16世纪末战国时期,已达163万,增长了约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