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
评价标准:中学教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基本胜任某一年级的教学工作,基本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能够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敢于承担公开课。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中学、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
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良好的师德。
敬业爱岗,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于律己,以德为先,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现任职位或以上的考试。
在当前工作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因失职、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事故受到损失的,延迟1年。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格,剽窃他人成果者,缓考三年。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暂缓3年以上。
第三条资格和资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毕业,实际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
(二)大专毕业,实际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大专毕业并取得中学三级教师资格,受聘担任中学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第四条继续教育的条件
坚持有目的、有计划的自学和深造,参加继续教育,符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验一般在1年以上。
在现任职务期间,他具有以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1)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课时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减2课时,健康教育教师课时减半),班主任6课时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课时以上,校级领导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教研员和电教教师要有计划地到学校调研指导教学,县级不少于100天,市级不少于70天,省级不少于40天。他们每年要听课评课40节,而且要提供基本的证明材料。
(二)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并具有一定的学科教学等级。
教研员和电教老师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
(三)承担过学科组或水平组的公开课。
第六条绩效结果的条件
现任职务期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效果好,教学班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成绩有所提高。
(2)职业中等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3)健康教育课教师教学效果好,能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很好的作用;基本完成《中小学卫生室手册》规定的任务。
(D)教学和研究人员在开展教学和研究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五)电化教师在电化教学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第七条论文条件
任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第八条补充规定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条规定的材料,即可申报中学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2)具体解释本资格的用词(语言):
1.凡有“以上”之处,均包括本级。
2.市级以上是指地级市以上及含地级市。
县级以上,包括县、县级市、县级区。
3.第一条“适用范围”:(1)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包括成人初中、成人高中、成人职业高中和经批准为初中或高中的成人教育中心或乡镇技工学校;(2)电化教育机构:包括省、市、县电化教育中心(站);(3)教研室:包括省、市、县级教研室;(4)校外教育机构:包括青少年宫、青少年之家、青少年科技站;(5)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部正式开展教师资格正常认定后的必备条件。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以下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是通用的。
4.第三条“学历条件”:(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的,适用本条第(一)、(二)项规定;(2)原国家教委考官的《高中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按本科学历执行,《初中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按专科学历执行。
5.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在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正式实施后,方可作为必备条件。
6.第五条“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一般在1年以上”:图、音、体、卫、电教、计算机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和学校证明可以减少班主任工作年限。
担任班主任的年限自从教起累计计算。年级组长、班干部、政治教育(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以计算为班主任,但担任副班主任的年限不能计算为班主任。
教研员、电教老师不要求当班主任。
7.第五条“课时工作量”:(1)课时数以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2)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算作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