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内部治安大队的主要职责

公安局内保大队主要负责党政机关驻地的安全保卫和主要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市内卫局负责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各县局设有内部保卫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

1.公安局有哪些部门?

1,刑事部;

2.公安部门;

3.交通管理部门;

4.消防部门;

5.出入境部门;

6.人口管理部门;

7.内部安全部门等。

二、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职责:

1,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2.防止和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险品;

5.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宜;

6.维护边境地区的公共秩序;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

9、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工作,指导公安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工作。

综上所述,公安局内保大队主要负责党政机关的安全保卫,主要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卫单位就是内卫部门,也包括很多国企的保卫干部和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公正办事。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有权对人民警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