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局长是什么级别?

按照建制,省刑警局长要么是局长,要么是副局长,有的能上正厅级。

根据编制规定,省级行政区公安厅(局)下设刑警总队、交警总队、禁毒总队、网警总队、督察总队、治安总队、经侦总队、反恐总队等8个厅直属单位。这些总队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行政级别通常定为副厅(局)级,由总队长和政委“双主官”领导。

显然,由于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是副厅(局)级单位,刑警总队的总队长、政委都是副厅(局)级领导干部。同时,根据《警衔条例》:公安系统副厅(局)级的警察,授予三级警监警衔或者二级警监警衔。所以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的警衔通常是三级警督。服役时间长、资历老的,可晋升二级警长,进入省管干部序列。

从发展前景来说,省公安厅各总队队长虽然不如公安厅副厅长,但因为都是厅级干部,在公安厅内部是无可争议的实权人物。一些有实力的总队队长也会担任公安厅党委委员,进入公安厅班子。因为是在公安厅领导和中层之间,各种类型的省公安厅大队长在公安厅内部属于可攻可退可守的岗位。进,可以调到公安厅任副厅长,名正言顺的进公安厅班子,奔正厅去;退休了,可以调任各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分管公安系统。因为公安系统是交叉任职的,一些地方公安局长任期届满后也会双向交流,调任各省总队总队长。

刑侦业务一直是公安系统的主要业务。所以在公安部门的各个总队中,刑侦总队一直是公安部门比较重要的业务部门。它的大队长很多都是公安厅的人,地位比其他总队略高,这也是刑侦总队的一大优势。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的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服务机构。执法服务机构以队为单位组织,称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执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序列。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警务人员在内部综治机构中的职务由高到低依次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县级正职、县级副职、乡级正职、乡级副职。公安机关设立的执法服务机构中的警察职务由高到低依次为:总指挥、副总指挥、师长、副师长、总指挥、副师长、中队长、副中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