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采取了哪些措施巩固和管理边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了八旗制度,组织管理满洲各部和陆续投降的蒙汉民众。到清太宗时,又增加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同时,根据仿制,修改了中央官制,建了三个内廷和六个二院。入关后,清朝承袭明制,采用明朝的省、州、县行政体制,直接统治广大内地(包括西南)。

2.清朝在北部和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实行藩属管理模式,与内地的省制不同。

在清朝,所谓藩属部,是指地理范围上的蒙古、新疆、西藏,是相对于清朝直属各省统治的内地、东北而言的。藩属部和内地同属于清朝的疆域,但管理模式不同。

3.为了加强对西北边疆的统治,清朝在伊犁设立了伊犁总统等将领(简称伊犁将军),管辖包括天山南北、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直至帕米尔的广大西域。

扩展数据:

清朝统一了边疆:

1,平定准噶尔

在清朝康熙皇帝的“亲征”下,噶尔丹在乌兰布通(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大败,丧失了进攻精神;被昭摩多(今蒙古乌兰巴托南宗莫德)击败,基本丧失抵抗能力。

此后,加尔丹率领残部在塔米尔河流域四处流荡,“陷于贫困,没有食物和住所,四面八方都没有出路”。康熙三十六年(1697),病逝于阿查阿木塔。

2、统一回部门

乾隆二十年(1755),清朝进军伊犁。不仅吐鲁番被清朝攻陷,塔里木盆地的库车、拜城也相继加入,乌沙齐木博霍迪斯甚至攻占达瓦奇投降。

人民网-刘:清朝治理西域的历史经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