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的历史演变
权证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并不陌生。6月份首次在沪深股市推出,1992,6月底未能停售,1996。2005年,中国股市开始了股权分置改革。为了获得股份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少数上市公司,如宝山钢铁、南航等,无法分红或送股,于是利用上交所的“金融创新”派发认沽权证,作为股改的方式来支付对价。权证的推出可谓是股改的“搭便车”。从管理层的初衷来看,以股改为契机推出权证产品,解决证券市场投资工具不足的问题,应该是市场的长远发展规划。结果,短短几次会议,宝钢股改方案获批,权证重现a股市场。但2005年8月22日第一只宝钢股改权证上市交易时,不允许创设宝钢权证。在2005年9月26日,人民网> & gt国际金融报>国际金融报第一版记者发文《权证交易有望出台新规》:“2005年9月25日晚,WISCO和新港钒都在推出包括发行权证在内的股改方案。日前,上交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长耿亮主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对《暂行办法》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如证券公司申请权证发行人资格、一级交易商制度、权证回售等作出了基本规定,对权证业务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表明上交所专门针对WISCO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权证发布的《WISCO通知》取代了本补充规定。同样,宝钢和南航也不适合打造“WISCO通知”;也就是说,南航股改成功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改方案说明》只是上交所的《办法》,最直接的证明是WISCO权证的《上市公告》;在实施类似的上市公告时,所谓的创建规则“WISCO公告”尚未发布。当时上交所有关人士过分强调权证“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使得投机资金以“投机”的名义反制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因为人们预期未来大型国企会发行权证,所以投机者炒宝钢权证不择手段,盲目跟风也有“政策依据”。其实权证交易本身远不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与股权分置改革、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改革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