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高考制度
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文科和理科。
据悉,明年高考考生将按文科(含外语)、理科、体育、音乐、美术分类。
报考文科的考生不得报考理科,报考理科的考生不得报考文科。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文科或理科。
考试科目数学和基础科目分文理科。
新方案明确规定,文科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选择1-2个考试科目组成1-2个考试科目组。即选择历史的考生可以选择思想政治或地理,但思想政治和地理不能同时选择。
理科考生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选择1-2个考试科目组成1-2个考试科目组。即选择化学的考生可以选择物理或生物,但物理和生物不能同时选择。
体育、音乐、艺术类考生考试科目:在文科必修科目(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必修科目(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的基础上,分别选择体育、音乐、艺术类考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报考理科或文科专业的考生,应选择理科或文科科目。
分数形式
标准分数将成为原始分数
明年高考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标准分变成了原始分。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满分150分。
体育、音乐总分分别为100,美术总分250。
总分根据5科成绩合成。
文理科考生总成绩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名考生总成绩由“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1选修科目”组成。考生选择两个科目时,考生成绩按不同科目组合成两个总分。
体育、音乐、艺术考生的文化课总成绩按四科考试成绩合成,每名考生的文化课总成绩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技术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
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应分文理科
据悉,明年高校将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将招生计划分为文科(含外语)、理科、体育、音乐(含联考、单考技术科目)、艺术(含联考、单考技术科目)。理科专业包括理、工、农、医,文科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除外)、历史、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所有专业(包括文理类专业)的招生计划都需要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招生。省招生办根据高校上报的招生专业计划安排录取。
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的理工科专业,原则上指定选考物理和化学。
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的需要,确定各专业的考试科目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与选修科目对应表(/gov pub/rdzt/gkgg/Fayd/0200610180146 . htm)选择一个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高校专业选修科目由高校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的组合可以是一组或多组。当有多组考试科目时,考试科目之间存在平行关系。
外语专业必须考口语,其他专业是否考口语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决定。
体育专业的专业选修科目是体育;艺术类专业的选修科目是音乐或美术。
根据新方案,高校要根据工科、理科等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修科目,原则上指定物理、化学为选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