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的历史沿革
商洛以土地闻名。秦初的县名。秦代商洛郡治的发现,揭示了历史。这一带只有“商”,没有“商洛”的记载和历史印记。以至于“秦上郡是汉朝时在西边的罗先县建立的。将此地(关于商洛市)划为一县作为两县之一的历史得到了纠正。治所在古商洛,即商州区汉川佛诞公园孝义古城村。
商洛,西周,春秋先有谭,后有晋,战国是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商洛在京畿历史上属于关中。西汉时属弘农郡,东汉时属荆赵胤、汉中郡。东汉以后,十多个朝代,还是为县,为州的称谓不同,管的也不同。
隋朝初,地方政府设置为州县两级制。当杨迪废除郡县制后,郡县制得以统一,全国分为190个郡。十堰地区分属西城县、房岭县、商洛县、昔阳县。唐初商州归商洛,宋代商州取而代之。从此,商洛的名称和建制结束。
明清初属Xi安州管辖,雍正三年(1725)设直隶州。民国二年(1913)县道废弃,属关中路、汉中路。民国二十四年(1935),设立第四行政督察署,辖商县、洛南、杨珊、商南、镇安、柞水六县。1949年全区解放,设商洛区为陕南行署。1950年设立商洛区,辖商县、洛南、冯丹、杨珊、商南、镇安、柞水七县。1969变更为商洛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