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用地建房有什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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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业企业大规模搬迁,留下了大量未经“解毒”的棕色地块,被建设成了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公共设施。

交付一年的新房一直空着。郑宏,武汉人,去江苏打工,家里宁愿每月花1200元住在出租屋里。

新房所在小区的前身是一家化工厂,还没有“解毒”,先建起来了。这片未修复的污染场地被媒体称为“毒地”,但在欧美国家却有一个优雅的名字:棕地。

棕色土地正在成为中国城市的噩梦。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大量工业企业迁出城市后,留下的褐色土地几乎成了城市未被清理的角落,甚至未经“去污”就被一些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视为“唐僧肉”,建起了经济适用房。棕壤对人体的长期毒性,美国早在1970年代就有过畸形儿的惨痛教训。

在中国,对住宅用地历史数据一无所知的人更多。

“有机污染物可以通过小区的土壤慢慢挥发。如果每天带孩子去小区散步,影响会更大。”

夜幕降临,郑宏“武汉黄浦人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以下简称长江明珠小区)约一半的房子没有灯。许多人,像郑宏一样,害怕搬进新房子。

这是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2400多户居民中,60%是经济适用房业主。他们多年来一直梦想拥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

27岁的韩寒是经济适用房的主人。这个93平米的毛坯房,耗尽了父母一生的积蓄,还借了10万。一家人在即将结束两地分居生活的时候,通过新闻了解到,2065 438+00 165438 10月30日,小区建在一片毒地上。

“当时就垮了,家里用毕生积蓄买了毒房。”韩寒说。

长江明珠社区的土地已经被污染了近60年。其前身是武汉九安制药厂和武汉长江化工厂。1997长江化工厂停产,某企业在此生产电镀添加剂。2009年3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评价研究所的环评报告显示,该地块上多年生产的产品为氟化工产品和电镀添加剂,大部分有毒或剧毒。

这是一块典型的棕色地块,一块被工业企业污染、急需解毒的“毒地”。

重金属、电子垃圾、石化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这四大类离城市居民不远。特别是后两种物质,可通过花坛的土壤和管道缓慢挥发,毒害人体,毒性释放可持续数百年,严重的多环芳烃可致癌。它们也可以通过地下水伤害更多的人。

“如果每天带孩子在小区散步,影响会更大。”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说。

“只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污染事件,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高说。这在国外已经有过教训,最著名的就是美国拉尔夫运河社区中毒事件。

1978年春天,一位名叫洛伊斯·吉布斯(Lois Gibbs)的母亲发现,她经常生病的儿子与社区附近的拉尔夫运河有亲戚关系。这条运河过去是一个装满化学废物的大垃圾场。随后的调查发现,在Rafe Canal社区出生的儿童中,有56%在1974和1978之间存在出生缺陷。拉尔夫运河社区的妇女堕胎率比搬进来之前增加了300%。

直到长江明珠小区建设一年多后,武汉市环保局才批复“项目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至此,社区已基本建成。之后开发商把原址的土整平,盖上一层土工膜,然后绿化。2010年9月,该地块终于通过了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环评验收。

棕色地块成为经济适用房并不少见。在广州,原广州氮肥厂、原南方钢铁厂都建成了保障房,还有北京的第三化工厂、红狮涂料厂,等等。

经济适用房只是冰山一角。高胜达介绍,媒体以为政府把这些土地给了穷人。“但事实并非如此。更多的被改造成了普通商品房。因为土地开发成商品房,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副所长罗永明也通过调研发现,大量棕色地块被用于房地产开发。

高胜达举例说,2006年3月,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拿下“鹤山001”地块,建设商品房。这块总面积280亩的地块,距离武汉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然而,第二年工人中毒了。开发商调查后才知道,这块地原来属于农药厂,典型的棕色地块。

我国对棕地的关注始于三名工人中毒事件。

2004年4月28日,北京宋家庄地铁工程施工现场,三名工人因挖深土中毒。出事地点原为农药厂,后被一家涂料厂兼并。“那时候没有土壤修复的概念,污染的土壤都是挖走的。但这件事让大家意识到工业用地存在潜在风险。”高胜达说。

欧美国家普遍在1980年代开展土壤修复工作,而中国近五年才在少数城市开展,如北京、上海、重庆等。,而且只有这些城市出台了地方性文件,局限性相当大。例如,许多城市将整治项目交给当地企业。

但更多的城市,包括武汉,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就像“长江明珠”一样,一些棕地只有在媒体曝光或中毒事件后才被重视。

2007年,南京乐居雅小区一开盘就遭到消费者抵制,原因是该小区建在原南京化纤厂原址上,未经修缮;2008年,原广州氮肥厂部分地块被规划为经济适用房用地。被媒体曝光后,广州市政府不得不花600万元修复。这被称为广州土壤修复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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