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派与儒家学派的区别

法学派: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强调“不要亲昵,不要极端高尚,脱离法律。”法家“不要亲昵,不要极端高尚”的思想是值得称道的。但在封建专制社会,很难用所有的用法来衡量和判断。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是不会甘心受法律约束的,所以法家的代表人物,如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最后都为变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倡导理念:刑名赏罚

儒家:崇尚等级和“礼、乐、仁、义”,崇尚“忠恕”和“中庸”。提倡“德治”和“仁政”,重视伦理道德的关系。

主要区别:法家主张依法治国,儒家以官本位之仁为核心思想:刘德(智、信、圣、仁、义、忠),六行(孝、谊、婚、约、悲),六艺(礼、乐、射、御、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