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对新疆采取了哪些政策,起到了什么作用?

唐朝时,中央政府对西域的藩属和汉人实行分别管理的制度,即在汉人比较集中的益州、西州、汀州,对府、州、县、乡、里实行与内地相同的行政制度;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唐代土地制度)和“租佃调节制”(唐代税制);军事上实行“官兵制”(唐朝的兵制)。在非汉族聚居地区,设置“羁縻府”,即继续保持地方民族首领的行政体制,并冠以唐代都护、都督、周氏等名号,允许他们以旧习俗治理所属各部。同时在龟兹、于阗、疏勒、绥野(曾为焉耆)建立军事组织,史称“安西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