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这个名词是谁提出来的?

“农民工”一词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育林教授在1983中提出的。农民工也称外出务工人员,单纯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即农民身份未转化但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的群体。“农民工”一方面具有农民的身份属性,另一方面从事产业劳动。据悉,目前我国很多行业都以农民工为主,其中建筑业90%的从业人员、煤矿业80%的从业人员、纺织服务业60%的从业人员、城市一般服务业50%的从业人员都是农民工。中国的农民工数量已经达到9400多万,而且每年还在以500万的速度增长。2005年,超过1.5亿农民进城务工,三分之二的产业工人来自农村。然而,由于“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农民工始终处于受歧视的社会地位,沦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浪潮,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向城市,以庞大的流动人口的形式涌入城镇,追求着几代人一直期盼的“城市梦”,也出现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在靠自己的劳动进城谋生的同时,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为城镇的建设和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尴尬的是,然而在城市的同一个屋檐下,农民工明显比城里人矮三分,低三分,社会地位和对社会的贡献不成正比。农民工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沉重和悲哀的社会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