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历史
十堰是中国古人类的发祥地之一。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考古学家在郧县曲元河派梁上发掘出古人类头骨化石,被国际古人类学家认定为直立人,命名为“郧阳人”,距今654.38+0万年以上。证明十堰地区是古人类的起源。
夏代十堰地区属凉州、禹州。今郧县、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属凉州,丹江口属禹州。商代的十堰是古方国的疆域,先后居住着雍、彭、魏等封建和部落方国。郭勇中心在今天竹山上的永北坝地区,郭鹏中心在今天房县,卫国中心在今天张湾黄龙附近。西周的十堰还是一个古国并存的地方,平庸,无足轻重,仰慕,陌生,平等。郭勇占陕西竹山、安康,卫国在黄龙,张湾、颛顼、颛顼在郧县五峰乡,枢纽国中心在丹江口习家店,丹江口与河南淅川交界处。春秋时期,公元前611年左右,北方楚国被忽视和破坏后,在雍都设汉中郡,在雍都设尚勇郡,石岩属楚,楚、秦在这一带设尚勇六郡。公元前611年左右,楚灭雍、艾后,十堰归楚,有六郡。根据承上启下制度的建立规律,可以发现西汉建立时的楚“尚勇六郡”包括房岭、略、武陵、昌黎、乌当五郡。战国初,石岩隶属于楚国之上的雍六郡(尚勇、房岭、六安、昌黎、乌当、武陵)。公元前365438年+公元前02年,秦张仪代理后,十堰属秦。公元前304年,秦国的赵浩棋把大将军还给楚国。公元前296年楚怀王在秦国去世后,十堰最终归秦国所有。
秦朝统一全国后,实行郡县制。十堰属于汉中县和南阳县。石岩地区有方陵县(今房县)、乔县(今五峰县)、武陵县(今竹溪县)、尚勇县(今尚勇山)、昌黎县(今郧西观音),属汉中郡。昌黎县(今云县西北)、乌当县(今丹江口市)属南阳县。
西汉武帝以史刺史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并设史刺史。十堰下辖益州刺史汉中郡和荆州刺史南阳郡。汉中郡为益州刺史部,辖十二县,十堰地区包括房岭、介县、武陵、尚勇、昌黎。昌黎县有云观。南阳郡,荆州刺史,辖36郡,乌当郡属十堰地区。东汉继承了西汉的建制。东汉时,昌黎县并入介县,武陵县并入尚勇县。东汉末年,石岩有尚勇县、忻城县,还有尚勇县、武陵县、忻城县房岭县、西城县界县、南阳县乌当县。
三国时期,十堰属曹魏荆州,二郡八郡。即尚勇县、忻城县、尚勇县、北武县、武陵县、建始县、方岭县、昌潍县、街县、乌当县。金代时,这一地区有两县十一县:尚勇县、忻城县和尚勇县、安福县、北务县、武陵县、未央县、解县、云乡县、昌黎县、房岭县、昌潍县和乌当县。南北朝时期,十堰地区归各州县管辖。这一带的北方郡县(北周除外)大致就是南北朝的边界。(北周统辖全境)
隋朝建立为州县两级制。当杨迪废除州为郡时,郡由郡统一。十堰地区分属西城、房岭、商洛、昔阳四县。有方陵县、丰利县、广前县、永清县、竹山县、尚勇县、尚进县、安福县、云乡县、乌当县。文帝初乌当县改为周俊,杨迪大业初废为县。
唐朝贞观年间,全国分为十路,十堰归山南路管辖。开元年间,全国分为十五路,十堰地区分属山南东路和山南西路。唐朝的地方政府分为州县两级。十堰地区隶属于周放、周俊和商州。有周放、周俊、方岭、永清、竹山、尚勇、武当、云翔、丰利、尚进、武陵、安福和堵江。五代十国时期,十堰地区基本上是承袭唐朝的。石岩有周放、周俊灵房岭、竹山、尚勇、永清、云乡、乌当县,尚进县仍属商州管辖。
北宋将全国分为十五路,南宋分为十六路。宋代的行政区划分为州、县三级。十堰属于京西路南路和陕西路永兴军路。元朝实行行省制,行政制度实行省、州、县四级。十堰下辖江北、河南省、陕西省。石岩地区有周俊、周放、乌当县,郧县(郧县名称由此开始),房岭县,竹山县,尚进县。
明洪武九年(1376),调任成宣省。十堰属襄阳政府管辖,由湖广书记宣传部署。十堰地区包括周俊、乌当、云县、房县、竹山和尚进县。弘治十一年(1498),在葛坊县边文、益阳两镇设立保康县。成化十二年,云阳府辖云县、房县、竹山县、郧西县、尚进县、竹溪县。弘治十一年,加保康县。云阳府调至湖广,京南路下(先治襄阳,后迁云阳)。明朝洪武年间,该省乌当县进入周俊。成化十二年后,周俊仍属襄阳府,从此州不领县。成化十二年后,云阳府、襄阳府及所有郡县归云阳府治管辖。
成化十二年(1476)末,第一任总督左副都督御史元介鉴设云阳镇,总督府设镇,还有湖广航都、下京南路都督。府治辖河南南阳府、湖广安陆府(后继承天府,辖钟祥市)、荆门府、绵阳府、云阳府、荆州府、陕西汉中府、陕西商州府、陕西xi安州府、四川夔州府等地的县。辖八都道、九道、九州、六十四县。云阳府志建立于成化十二年(1476),制定于清康熙十九年(1680)。历经两个长达205年的朝代,共有120位朝廷大臣在府治任职。《复志》于明代万历十八年编《云台志》,至今仍存。
清代湖广改为湖北、湖南两省。十堰地区仍为云阳府,属湖北成宣局管辖。郧阳府辖郧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保康县、郧西县六县。明代天津入郧西县。周俊属襄阳政府管辖。民国初,云阳县、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保康县、浚县隶属湖北省襄阳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国民政府将湖北省划分为十一个行政监察区。十堰地区属于第十一行政监察区。第十一条行政督察区办公室设在云县。
民国时期,湖北省划分为11行政督察区,云阳隶属第八行政督察区。1948年5月,十堰地区各县均属陕南。山南地区成立于6月1948。十堰地区各县归第四地委、特务机关管辖(南方三县尚未解放)。四州委下辖郧县、郧西、浚县、上官、镇安、杨珊、白河八县。
1949 1月,第四地委改为第二地委兼特委。7月,两个地方委员会和特别机构从郧西迁至郧县城关。此时的两个云地委,辖云县、郧西县、浚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6个县。1950 1、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成立,两个派出机构隶属陕西省。同年2月,梁云地区划归湖北省管辖。两个专署改为云阳专署,仍辖6个县。
1952年65438+2月,云阳署撤销,并入襄阳署,后归襄阳地区。1965年6月,重新组建云阳地委,成立云阳地委办公室。7月,云阳专员公署成立,办公地点设在云县。8月,云阳特区辖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浚县六县。1967年,云阳党委、总局迁至十堰。
1969 65438+2月,撤销十堰办事处,成立十堰市,为云阳区下辖县级市。云阳区辖十堰、云县、浚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
1973年2月,云阳地区所辖十堰市改为省辖市,地市分离。升级后,十堰市辖十堰、茅箭、白浪、大川、东风、郭华、黄龙、大峡8个人民公社。云阳区仍辖六县。一个机构,一个领导班子,两个品牌。云阳区辖六县,不变。
1982年4月,十堰市与第二汽车厂政企分开,十堰市独立成立十堰市委、市政府,管辖相同。云阳区下辖的六个县还在。1983年,浚县改为丹江口市(县级市)。云阳区辖云县、云溪、房县、竹山、竹溪、丹江口市。1984年5月,十堰设立张湾、茅箭两个市辖区(县级)。
1994 10 10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云阳地区与十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鄂[1994] 65438)将原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丹江口市地区划归十堰市管辖。合并后的十堰市(地级市)下辖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丹江口市,以及茅箭、张湾。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成立于1997,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权限,实行封闭管理。1991成立十堰高新区,下设管委会,管理茅箭区白浪街道。2006年更名为十堰经济开发区。2012,十堰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命名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