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的历史
香港:亚洲繁华的大都市,地区和国际金融中心之一。香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6000多年前。近年来的考古发掘证明,史前时期的初始阶段始于公元前4000年,青铜器出现于公元前1500年。香港在古代是渔港,但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良的港口,成为列强割据的对象。1841年,中英签订条约,香港割让给英国。1860年,九龙半岛正式割让给英国;从65438年到0899年,清政府向英国租借了九龙、新界和235个岛屿,租期99年。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1557葡萄牙人取得居留权:1887 12 1葡萄牙占领澳门时,澳门开始被葡萄牙强行租借,成为欧洲国家在东亚的第一块领土。1999 12.20,葡萄牙对澳门的统治结束,政权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在“一国两制”的方针下,澳门享有“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权利。400年来,东西方文化的融合与共存,使澳门成为一座独特的城市:这里有古色古香的传统庙宇,庄严肃穆的神祠,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美丽的海滨风光。
台湾省:古代与大陆相连,居民由大陆迁徙而来。三国时期,孙权派人到达。隋唐时期称之为“乞”。隋朝进行了三次远征。宋朝时属泉州金阳县管辖。元明政府在澎湖设置巡检司。在16世纪,荷兰曾被郑成功占领并最终征服。1684年,清政府设巡路、台府,隶属福建省。中法战争后,为加强海防,清政府于1885年将台湾省划为单一省份,台湾省成为中国第20个省。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次年清政府战败。17年4月被迫签订丧权辱国、割让台湾省给日本的《马关条约》。经过八年英勇的抗日战争,中国人民终于收复了台湾省。至此,台湾省和澎湖在中国主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