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清单简史
然而,世卫组织倡导的基本药物概念第一次取得实质性进展比这份清单早了两年,即在日内瓦世界卫生大会期间,从65438号到0975号。当时,世卫组织总干事提交的一份报告审查了各国在药物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阐明了可能的新政策,即以“基本药物”为标准,扩大关键治疗的可及性。
1978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WHA31.32号决议,敦促成员国拟定国家基本药物清单,建立适当的采购制度。同年,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的初级保健国际会议上通过了《阿拉木图宣言》。
《宣言》表示,各国政府、所有卫生和发展工作者以及世界大家庭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保护和改善全世界所有人的健康。这是第一个强调初级卫生保健重要性的国际宣言,并将提供基本药物和疫苗视为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基本药物清单公布时,一些国家已经在其药物供应规划中采用了类似的措施。例如,美国、瑞典、荷兰和瑞士的医院已经在使用300到500种精选药物。莫桑比克、秘鲁和坦尚尼亚是第一批进行全国清查的发展中国家。许多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难民署,以及非政府组织和国际非营利供应商,都采用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清单为国际药品采购和供应、药品费用报销方案、捐赠和当地生产提供指导。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无国界医生组织——以及英国医学协会和国际药物联合会等专业组织——也采取了基本药物政策,它们的药物供应系统主要基于基本药物清单。这一清单被广泛用于制作针对特定情况的国际清单,如新的机构间卫生急救包(1998)、联合国急救物品清单、生殖健康基本药物(2006)等。
在促进基本药物战略方面,世卫组织成功地与以下国际组织合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医师无国界协会、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人口基金、国际开发协会、欧洲专利网络和牛津救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