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的历史沿革

长沙县历史悠久,发展时间可追溯到古石器时代。根据对该县出土的暮云镇“大唐古文化遗址”和黄兴镇“月亮山古文化遗址”的考证,前者距今约7000年,即先民定居繁衍。后者,大约在4000年前,已经进入原始农业时期。

商周时期,长沙县为荆州市,古三苗之地。春秋后期属楚国中部,秦朝属长沙郡。其所依附的郡名为项,又称襄县,汉朝改襄县为临湘郡。

隋开帝九年(589),临湘被废,建立长沙县,这是长沙县名的开始。

后汉时期,陇西郡(及新郡)设在长沙县。

甘松德忠,巴隆设长丰县,开保六年(973),长丰县入长沙县。

傅园元年(1098),长沙县五乡、湘潭县两乡划为华杉县,与长沙县同城管辖。

民国元年(1912),华杉县并入长沙县。

民国22年(1933),设立长沙市,市县分治。

1950成立长沙郊区办事处,领导长沙市外围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