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3 1723-杂项轶事

万全之乱:雍正元年(1723)冬,山西省万全县农民反抗政府压迫。县令屈某被当地百姓敲诈勒索,农民不堪其扰。最后,数千人聚集在县城,抗议屈某的暴政。屈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惊慌,下令关闭城门。愤怒的农民冲破城门,闯入县城。邹见形势不妙,带着随从和家奴翻墙逃走。农民们一下子就烧了县政府。陕西巡抚诺敏闻讯,一方面参与朝廷解散屈某,另一方面令平阳知府沈东捉拿头目。沈东动员了200名绿营人士和强壮的人去乡下逮捕他们。面对官兵,农民被迫拿起刀枪。经过一场激战,几乎所有的官兵都阵亡了。这时,沈东不得不亲自出面,来到农民中间。他发誓不伤害人民,只要他交出三个人,这件事就可以结束。他还亲自写了一份文件,承诺不杀他移交的人,以平息事态。

重建翻译部门

翻译是清代科举考试中的一个专门科目,是专门为学习八旗满蒙汉的翻译人员设置的。它适应清朝的特点,具有清朝的特色。顺治八年(1651),第一次举行,之后又举行了几次。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六,为了给八旗子弟立足之地,雍正帝下令复辟,重设翻译署。定制后,考生仅限于八旗士子,可考满文翻译官,满文翻译中文,或满文评论,满蒙汉士子均可参加;考蒙的翻译人员只把满语翻译成蒙古语,只有蒙古族才能参加。乡试也分乡试,会试,三年一次,但无宫试。乡镇初议后,会有三次考试,然后乡镇考完一次,考完两次。其实省考照常举行,只是到乾隆四年(1739)才举行考试。试点学生全部给予进士背景,优秀者作为六任校长。虽然雍、甘时期大部分满人汉化,满语的实际使用并不明显,但由于翻译部是八旗的阶梯,还是吸引了一部分旗人。

聚连笑创始人

孝悌方正是清代的一门学科,是继博学、儒学之后的一门新学科。雍正帝在即位后,上书请求各府、州、县卫生官员推荐连笑方正,暂赐六品荣誉,以备使用。雍正元年(1723)四月十五日,他又下了一道圣旨,要求各省督抚迅速遵照上一道圣旨,务必去看望自己的下属。如果有老实忠厚的人,就会被勤劳的乡镇点名打。其目的是督促海关。雍正二年(1724),浙江、直隶、福建、广西四省各有二员,均为知府所用,五十五岁以上者为知府,所以定制。后来的新皇帝就是照这个例子登基的。为了慎重选择,乾隆元年(1736)规定,为了保证孝道的完整性,地方官员必须仔细核对事实。如果有德、有才、有识,准备召唤的人就允许破例。如果不属实,除了我的申斥和调查,还会推荐官方照片另行讨论。工作五年(1740)后,他决定再考一次:除了简单正规,没有其他技能,考不上,其余的都去部里考察,尽量用现行政策,写着玩着。

谦虚是好的。

贱民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大弊端。雍正时期,贱民的存在还是相当普遍的,比如山陕乐府、绍兴堕落、徽州作伴、宁国府仆役、广东托管、苏州乞丐等。他们被列为四民(平民户、军人户、商人户、厨房户),被剥夺各种权利,受到社会歧视。他们不能涉足思敏所从事的职业;他们不能享受四个人穿的制服。贱民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达利特人努力摆脱自己的社会地位,导致“案件众多”,官司不断。同时给清政府以极大的震撼,使他们认识到“抑善为贱,前朝滥政,急须废之。”雍正帝一再强调,达利特人是“好公民,没什么可鄙视和抛弃的。”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雍正帝登基后,听取了大臣们的建议。雍正元年(1723)四月,革除陕西、陕西焦芳乐师籍,九月革除绍兴堕落乞丐籍。雍正五年(1727)四月,撤江南徽州府护卫、宁国府仆从七年。清政府将他们与良民融为一体,允许他们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乾隆三十六年(1771),清政府允许被剥夺卑微身份的人,四世后“捐考”。雍正帝曾说:“应移风易俗入人心,不能受风俗启发者,咸而复道,故应鼓励廉耻,广遭风霜。”显而易见,向善的目的是“广皇仁,终风化”,并将此视为对贱民的恩赐。尽管如此,它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进步举措,从法律上肯定了贱民地位的改变,使堕落了几百年的贱民得以重生,有利于解放这部分生产力,从而赢得人民的支持。

删除音乐书籍

清初,山西陕西有一种乐师,世代充当官妓,属于贱民。雍正元年(1723)三月,监制石喻年喜上书,请求赦免这些乐师的底本记录。山和山的音乐家的祖先是官员,当永乐在明朝夺取世界并拒绝加入他们时,他们跟随皇帝文健。永乐皇帝得天下后,惩罚这些官员,把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学部,充当妓女,代代相传,长期学习廉价工作。他们不仅没有正常公民的法律地位,而且经常不断地受到当地士绅和恶霸的蹂躏。以至于几百年都跳不出火坑。念Xi说,这些人是忠臣的后代,他们作为贱民受到压迫,所以他们没有理由平反。他们请求原谅自己卑微的身份,并被允许改变自己的职业。雍正帝认为这个建议很好,所以他把它提交讨论。王论复辟:抑善则贱,而前朝则害政。在我们国家,教化民众,把礼义廉耻放在第一位,似乎有不道德的东西,急需废除。同意王的意见,并于同年4月19日(1723)下令改行良民,除陕西、陕西外。与此同时,雍正帝还下令淘汰北京的音乐家——中国焦芳,并选择了另一位精通音乐的爱好者作为焦芳的音乐家来演奏。此后,焦芳赛区的音乐家们改变了国籍,成为爱好者的正式职业。

仁寿皇后突然去世了

仁寿皇后是雍正帝的生母。康熙时是公主,雍正帝登上皇位,被提升为皇太后。赐“仁寿皇后”徽,死于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三日。仁寿皇后因病去世,只有十个小时。因此,她的突然离世引起了很多讨论。原来,除了雍正帝,仁寿皇后还为皇帝生了十四个儿子。云婵和雍正帝虽然是同母同弟,但却相持不下,自然会给母亲们带来很多烦恼。康熙皇帝的去世给她的心灵带来了创伤,以至于雍正帝拟定了“仁寿皇后”的徽记,要求她从原来的永和宫搬到皇太后的宁寿宫,但她拒绝接受,理由是葬礼期间不方便。所以她猝死的时候,很多人说她是自杀。太监何等人说:“太后要见云禅,皇上大怒。皇太后被铁柱打死了。”云游太监马起运说:“皇上命云游去见活佛。太后说为什么这么小心。皇帝不理,跑了出去。太后一怒之下被杀。”

控制太监

雍正帝即位后,继续严格加强对宦官的管理和控制,使他们成为不敢过问朝政,只知道忠心耿耿、勤政的工具。雍正元年(1723)八月十三日,还规定宦官接待朝臣:王的官员进入内廷时,坐着的宦官必须起身站立,走着的要避让,不准脱头或斜坐。九月,宦官等级设置,太监四品,副司六品,侍从七品,宫室八品。后来雍正四年(1726)六月和雍正八年(1730)六月,确定宦官官阶,限定宦官不超过四级。与此同时,雍正帝禁止宦官干涉外国朝廷的事务,并多次颁布法令,警告各国大臣不要乱砍宦官。雍正三年(1725),扫院太监傅国祥向弹琴的太监刘裕询问一个被罢官的复职问题。按照宫里的规定,这是违法的,刘裕没有上报,只是告诉了管事的太监,管事的太监没有听到。雍正帝知道后,命管事的太监和刘裕说明事情的原委,傅果等人把它关了起来。有些宦官的亲戚朋友在家乡作恶,被地方官抓住就逃进京城。雍正四年(1726)八月,雍正帝下旨太监掌管。凡是其亲属被地方官员扣押的人,都应该写信给内政部,也就是说,根据事件的情况,没有必要听到关于此事的消息。雍正帝的措施起到了震慑宦官的作用。

建立秘密存储系统

雍正元年(1723)八月十七日,雍正帝召见文武大臣时,公布了他设想的秘储方法。关于秘密建立政府的原因,他说:建立保护区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不得不提前计划。但考虑到孩子还小,不方便公开,他们决定采用秘密封存的方式。具体来说,皇帝把选定的继承人的亲笔签名密封起来,藏在一个盒子里,然后放在顺治皇帝在干青宫写的“正大光明”的匾额后面,这是为了安全起见,宫里最高的地方。因此,你是谁?我不知道。我的大臣们不知道。只有皇帝知道。在他宣布之后,部长们说这是由。后来,雍正帝离开了丞相事务大臣,按照说的方法写完字后封好锦盒,藏在他们面前的“正大光明”牌匾后面。这样,中国历史上正式建立了新的秘密储存制度。雍正帝秘密立太子,达到了立国之本在于强民心的政治效果,避免了历代皇帝争储、储君与皇帝争权、储骄的弊端。乾隆皇帝即位后,认为这种方法很好,于是继续实行。后来嘉庆、道光相继采用这种方法。咸丰只有一个儿子,同治和光绪都没有孩子,所以没有办法采用这种方式。从雍正创立秘储制度的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皇帝的传承来看,这一制度是成功的。

禁建生祠书院

雍正帝即位后不久,发现地方官员中有一种不正之风,即兴建圣祠。建圣寺书院以前就有,多是民间为那些做地方官的人修建的,而且是在官员离任之后,以示对清官的尊重和怀念。但到了康熙末年,情况大变,从巡抚到知府、知府,都是这个官员在任时建的。虽然情况各有不同,但大多都是在讨好当地的先生们或迎合他们,有的都是卷入了诉讼,为了宣传自己的工作而占地,导致了建筑的盛行。有的地方互相攀比,对浪费人和钱毫不怜惜,以至于园林和亭台楼阁极其华丽。建成后,要么是宴请的场所,要么是这个官员拥有的产业。雍正元年(1723)九月二十九日,雍正帝下令禁止。他指出,如果一个官员能够热爱人民,清白无辜,他就能够为人民着想。对于已建成的圣祠书院,除了少数名臣上台后获准保留外,其余全部改作他用,或为义利,延聘教师教导学生,以广开文化教育之门。今后,如果发现任何违法建设,官方和负责人将严格讨论。

把脚伸向地面

雍正元年(1723)。清初的税制沿袭了明朝的鞭刑方式,地税银于地,丁税银于地。有的税是按地征收,有的是按地征收,大部分是按地征收。清初,丁收藏的丁银达三百多万元。这个数字不是很大,但是丁收藏丁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是很大的。由于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的进一步发展,贫富不均现象极其严重,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负担不起税收,于是出现了“逃或欠”的情况。这使得清政府难以征收丁税,从而失去了保障。同时,由于农民害怕赋税的迫害,或逃或藏户口,人口不实,导致清政府难以掌握真实人口。面对这种情况,清政府下决心改变丁税的征收方法。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生于盛世者,永不赋税”,旨在固定全国征收的税收总量,不随人口增加而增加。这虽然对无地少地的农民有一定的好处,但并没有解决纳税服务负担不均的问题。因此,一些地区,如四川、广东、浙江等省,在短时间内采取了征重税的措施,收到了“民困苏”的效果。但由于朝廷中地主及其代表的反对,这一措施未能在全国推广。雍正元年6月,山东巡抚黄兵邀请他按摊,但雍正帝没有批准。七月,直隶总督李又邀谭定入土,请专断,准其实行。雍正帝随后下令讨论。9月,部里讨论,同意了李对的意见。还是很担心,命令九卿重新考虑,并详细询问李的计划。到了11月,雍正帝已经下定决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把粮食撒到地里的政策。雍正二年(1724)起,全国逐步将丁税摊入亩。具体做法是:各县土地上均分省税原额,各地税均分一定数额的丁银,一两元至八元不等。“摊地”在全国推行后,立即遭到地主阶级的强烈反对。浙江、直隶、山西等地地主闹事,他们要么聚集在政府门前呐喊,要么转向农民加租。但是,由于雍正帝下定决心不改变,这一改革一直进行到最后。到乾隆后期,全国范围内的摊牌基本完成,到光绪年间才最终解决山西省的部分县市。

添加当前刑罚部的审判部门

为解决八旗盗命案件日益增多的问题,雍正帝即位后不久,刑部尚书尚福格等人要求设立现在的刑部审判司。雍正元年十二月四日(1723)。目前审判部门的设立,使得司法部内部分工更加明确。乾隆六年(1741)后,根据形势发展,由现在的审左司改为直隶司,由现在的审右司改为奉天司。至此,清朝,清朝十七年,司法部,开始定制。

驱逐传教士

雍正帝继位后,西方传教士在各地的活动更加猖獗。一些传教士甚至插手王室内部斗争,支持云禅和云禅,促使雍正帝下决心禁教。雍正元年(1723)冬,浙闽巡抚觉罗·鲍曼再次提出取缔传教士的建议。他说,西方人在各省教书,人们的心逐渐被煽动起来。请把那些精通技术,愿意为朝廷效力的人送到北京去,剩下的就找出来,送到澳门去。(1724)12月17日,礼部研究了觉罗鲍曼的提议,认为各省天主教会除了驱赶传教士赴澳外,都应转为公职,并严禁误教者入内。雍正帝批准了这个建议,并要求各地给传教士半年时间在澳门集合。命令下达后,各地进展不一,有些人行动迟缓。但是,这次驱逐传教士,对天主教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各省的大部分教堂都被拆除了,他们的房子和院落要么被改造成仓库,要么被改造成书院。顺天府部分县属教会改为官署,京都北堂也改为医院。

取消驳权

六部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负责“传伦之声,审常之政”。它不仅从内阁中拿出皇帝批准的官衔,抄写清楚,送有关部门执行,而且有权反驳。即使皇帝批准的奏章被六部发现不合适,仍然可以封奏。如果内阁投票批准手稿有误,原奏章不合适,就应该接受反驳。它还视察了六个部门,以检查订单事件的结束情况。雍正帝即位后,为加强皇权,雍正元年(1723),下令将六科划归都察院,不再使其成为独立机构,负责巡察苍井、同仓、盐巡、曹操五城以及监察御史。这样,六家的反驳权也被取消了。都察院的职位在明朝以前属于御史台,所以从唐朝开始,封建国家监察机关的“台”和“谏”的局面合二为一了。叫做“台省合一”。六科划归都察院管辖的命令下达后,有人不满。例如,崔致远反对这一措施,但雍正帝拒绝重视这一措施,因此这一措施最终被清朝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