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限购政策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2010年4月30日。

2010年4月30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即日起,每个家庭只能再购买一套商品房,三套房和不合规外地人购房贷款暂停。

扩展数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邢弢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认定第二套住房。

严格限制各种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情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不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定同一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百度百科-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住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