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标准和四个规定的内容和含义是什么?
两个标准和四个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你什么意思?两个标准和四个规定的主要内容?两个标准和四个规定内容的具体解释。学习栏目“两个标准”和“四项规定”(学习大纲)
一、《中国* * *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大纲
《中国* * *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 1起施行。《规范》原来的“六条禁令”和“52条禁令”的内容,现在主要从倡导的角度进行了修改,内容更加简洁。全文298字,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项规范”(其中“八项规范”包括:“四个坚持”和“八项注意”,正面倡导,强调道德,更高要求,是党员干部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1.“四个必须”是:
(1)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我们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③必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八项规范”是: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四个坚持”)
(1)首先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2)第二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廉洁做事。
(3)第三条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第四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乐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四个意识”)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⑦第七条诚信修身,自觉提高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家庭,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大纲。
《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 1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第11章、第133条。他们专注于建立规则。他们从全面梳理党章入手,细化党章等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将依规惩处。将原来主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10类纪律处分,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为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适用于违反党纪应当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回归到党的纪律,为党员开出了“负面清单”。
第一部分总则
共五章,分为: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含五项具体规定);违反纪律和纪律处分(包括10具体条款);纪律处分适用规则(含11具体条款);对党员违法犯罪的纪律处分(包括8个具体条款);其他条款(包括10具体条款)。共44个具体术语。
第二部分具体规则(核心内容是“六大纪律”)
共六章,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含18具体条款);违反组织纪律的处分(含17具体条款);违反廉洁纪律的处罚(包括25个具体条款);违反群众纪律的处分(含8个具体条款);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含13具体条款);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含4个具体条款)。共有85个具体术语。
第三部分附则
共有四个具体术语。
插图(略,详见附件)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提纲
守则草案分为三个部分,包括12部分:
第一节是前言,属于总论。阐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是分论述,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节是结论,主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场白:中国成功的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管党、从严治党。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党,从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治党。
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懒政怠政,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人本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地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特别是极少数高级干部膨胀政治野心和权力欲,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以权谋私等政治阴谋活动。
重点和关键: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重点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原则;
1,坚定的理想信念
我们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建党时中国人民的奋斗精神;我们必须加强学习。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全过程;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的领导;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和本位主义。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禁止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帮派,严禁在党内拉关系、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实话,办老实事,清正廉洁,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聚会上不准拉拉扯扯、吹牛、拍马屁。
5.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决不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当官做老爷,决不漠视群众疾苦,决不欺侮群众、损害或侵占群众利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党员干部要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任何人都不能和组织讨价还价,也不能违抗组织的安排。
7.发扬党内民主,保护党员权利。
必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内选举必须反映选民的意愿,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的规则;党员有权向党负责任地揭露和举报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中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提倡实名举报。
8.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各级党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偏向;党内不允许人身依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容忍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制度;坚持对党员的民主评议。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而不是个人感情,讲真话而不是打脸;党员干部要严格自我剖析,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听劝,敢于直言。
1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谨言慎行,自觉检查并及时纠正行使权力中的问题,廉洁勤政。
12,保持廉洁从政本色。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务实创业、务实做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四、《中国* * *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大纲。
共分三节,共8章47条。
第一章为总则,构成第一节,列举九条,主要明确立规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对象和方法,以及加强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至第五章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共27条,规定了党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和相应的监督制度。其中,设立党的中央组织监督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节,共11条,分别对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与保障、附则进行了规定。条例没有授权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体现了全党必须整体执行,防止变通和打折扣。
插图(略,详见附件)
五、《中国* * *问责条例》学习大纲。
1.宗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治党问责。
2.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两个对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
4.三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5.四项原则:
(1)遵章守纪,实事求是,
(2)违约必问,问责必严。
(3)吸取教训,拯救生命,
(4)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6.明确责任:
(1)党组织领导班子: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直接负责的班子成员:主要领导责任。
(3)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重要领导责任。
7.六种问责情形:
(1)党的领导弱化。
(2)党建缺失。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四)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维护不力。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定不扎实。
(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案件。
8.七种问责方式:
对于党组织:
(1)检查。(2)通知。(3)重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
(1)通知。(2)训诫。(3)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4)纪律处分。
9.问责机构:
(1)问责决定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2)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训诫的方式进行问责。
(3)提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建议。
(4)采取纪律处分要求问责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10.问责后的监督:
(1)及时向被问责的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及其党组织公布并监督执行。
(二)将有关问责情况通报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
(三)涉及组织调整或处理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
11.对被问责干部的处理:
向问责决策机关写出书面检讨,
在民主生活会或其他党内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12.终身问责: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失职行为,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提拔、退休,都要严肃问责。
13.适用范围: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规定。
14.重要性:
(1)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3)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六、《中国* * *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大纲。
《中国巡视工作条例》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中国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制定的法规。2009年6月30日,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并于2015年8月3日修订,名称改为《中国问责条例》,正式实施。
意义:规范巡视工作、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巡视方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检查责任制的核心;
1.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2.明确“三个责任人”,即党组书记是巡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抓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1.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2、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主动承担责任。
3.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巡视工作。
抓组织实施责任确保党委决策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巡视力量,切实抓好落实;2.及时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领导巡视组深入了解问题,确保党委决策。
根据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抓监督责任,巡视组失职要问责。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关键在严”纳入“两个责任”巡视范围。
抓结果,用担当确保事事到位,事事有回音。
《条例》明确规定了成果使用的责任:
1.有关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询问、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
2.纪检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有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处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
3.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责成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处理和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巡视办。
4、其他相关部门收到检查组移交的专项报告后,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措施。
抓整改落实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整改环节对完成以下步骤很重要:
1,签到系统实现。请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给自己和领导班子的反馈稿上签字,把责任放在他们身上,促进尽职尽责。
2.落实“双责”。党委(党组)承担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
3.实行“双报”。被巡视党组织上报整改报告;同时,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提交了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4.监督“双公示”。整改情况不仅要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通报,还要向社会公布。
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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