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的历史沿革

1.1993公司成立时的相关信息。公司于2012年2月193日经河南省体改委豫体改字(1993)第18号《关于设立巩义市中富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并经巩义市电厂、巩义市电业局批准。10年2月10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7819.8万元,名称为巩义市中富有限公司,巩义市电厂以评估确认的生产经营资产出资5018.2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4.17%,由巩义市国资持有巩义市电业局以现金出资760万元,占总股本的9.72%;巩义市铝厂以现金出资250万元,占总股本的3.20%;其他募集法人股的股东和在公司登记的990名员工均以现金出资。全体股东以每股65,438+0元的价格认购股份。2.公司股权变动、场外交易及资产重组(65,438+0) 65,438+094股权转让65,438+094 3月65,438+08、公司股东巩义市孝义镇桥上村、河南省第一火电建设公司、洛阳吉利石油公司、潭村湾煤矿分别与公司另一股东巩义市电业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52.6万股(2)公司重新确认1996 1996 165438+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依照公司法规范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1995]第17号,河南省体改委以《关于河南中富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确认的批复》[65433 并于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更名为河南中富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997增资扩股事项经河南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河南省场外交易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郑宇办字[1997]28号.经河南省体改委皮字[1997]59号《关于河南中富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于1997年9月实施增资扩股,以1.57元/股的价格向内部职工发行股份7,084,720股。 增资后,公司总股本为85,282,720股,其中内部职工股265,438+0,623,720股,占总股本的25.36%。(4)股票权证暂停上市交易根据郑州市体改委郑体改字[1997]93号《关于河南中富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证在河南权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请示》的批复,以1997 1.1.06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证监会清理整顿场外违规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8]10号)的规定,公司股票权证于1998年9月份停止交易。(5)1998中控股股东变更情况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玉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的通知》(巩义市政府公[1998]67号)、1998 65438+2月巩[1998]68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国有股权转让的通知》转让后,玉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2,6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438+0.7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6)1999资产置换0999年初,巩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依托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和氧化铝供应优势,以煤代电促铝的指导思想,将铝发展成为巩义市的支柱产业。根据公司和玉莲集团铝业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与玉莲集团进行资产重组,实现铝电一体化的经营模式。1999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20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玉莲集团和公司分别聘请河南审计事务所(现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玉莲集团和公司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9月30日1999;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65438年10月25日确认了玉莲集团及本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10年10月26日,公司与玉莲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在重置资产评估确认价值的基础上,参考资产评估基准日至重置日的资产变动情况,确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公司将1-5 #发电机组117,405,777.66元生产经营资产及部分非生产经营资产与玉莲集团铝业分公司212,537,994.73元生产经营资产进行置换,差额为95132。资产置换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本次置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前景产生了积极影响。通过资产置换,公司主营业务由火力发电、蒸汽生产转变为电解铝、铝型材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从单纯从事火力发电转变为横跨两个行业,以电为中间产品,铝为最终产品的电解铝生产企业,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经营模式,一方面改变了以往发电负荷有限、电费回收缓慢、资金周转困难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电解铝在供电方面的成本优势,增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通过资产置换,公司减少了与玉莲集团的关联交易(置换前,玉莲集团铝业分公司生产用电由公司供应),生产经营的独立性进一步提高。(7)2000年内部职工股转让情况2000年7月,为规范内部职工股超额发行问题,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河南中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公司内部职工股全体股东均以每股2.04元的价格支付,比例为32.8%。(8)2001年度股权转让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确认2006 54 38+0年2月8日,公司股东巩义市利民冶炼厂以每股2.14元的价格向公司另一股东巩义市孝义镇桥上村转让公司股份50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2001] 11.1 2006 54 38+9河南省财政厅于2006年3月28日以齐[2001]31号《关于河南中富实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核准了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全部股权变更事项并于2006 54 38+0巩义市孝义镇桥上村将其65433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200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