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生而有始有终的人。
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人,出身行伍,以武起家,最后靠写作成为大诗人。这是辛弃疾。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和他在文人中的独特性和历史上的独特地位。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用利剑杀了好几个人。他天生武功高强,从小练剑术。他生于晋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掠。22岁时,他组建了一支数千人的起义军,后与耿静为首的起义军合并,并担任掌玺大臣。有一次叛军中出现了一个叛徒,偷了国玺,准备投资黄金。辛弃疾一个人拿着剑追了贼两天,第三天带回一个人头。为了挽回大业,他劝说耿靖南回国,亲自联系临安。过几天我可不想再换胳膊肘胳肢窝了。当他完成使命回来时,魔法部会叛变,耿静会被杀。辛大怒,跃入敌营,活捉叛军,急赶数千里护送至临安达摩,率万人南下宋国。总的来说,他做这个壮举的时候,只是一个英雄少年。他满腔热血,要杀贼,为朝廷收复失地。但世上的事是无法达成的。回到南方后,他立刻丢掉了手中的钢刀剑,只剩下一只羊毛软笔。他也没有机会在战场上奔跑,鲜血洒在了他的衬衫上。而是只能拂去龙蛇,泪洒宣纸,留给历史的是悲壮的呐喊,是惋惜的叹息,是无奈的自嘲。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的,而是用刀刀刻的。他作为战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留在了历史和他自己的诗歌中。时隔千年,我们今天重读他的作品,依然感受到一种凛然的杀气和磅礴的气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醉了看剑,梦见吹响号角,连营。八百里归你管,五十弦翻塞外音。这是秋天战场上的阅兵。由马制成的路飞跑得像闪电一样快。他拯救了国王的世界,赢得了前前后后的名声。这是徒劳的。我敢说,这首诗堪比吴生岳飞的《满江红》,在中国五千年的文人中,很难找到第二首有着金戈之声的佳作。虽然杜甫也写道:“先射马,先捉贼”,但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道:“而我们追之,马轻负重,弓剑负雪”。但这些都是旁观者的想象、表达和描述。哪位诗人经历过他亲自卷过刀尖?他的诗简直就是一部军事字典,比如《楼船》、《甩鞭飞流过江》、《剑指三秦》、《西风停马》。他本来就是一个国家,准备在沙漠里洒血而亡。但在南渡之后,他被迫离开战场,不再有用。像屈原,问苍天,像共漠,马葬。但在南渡之后,他被迫离开战场,不再有用。他像屈原一样仰望天空,像共工一样愤怒地望着长安,爬上危楼,拍着栏杆,却只能流泪。秋天的南方空旷苍凉苍凉,河水与天空一起流淌,秋天更加苍茫。看到远处的山只会引起我对国家尽头的悲伤和怨恨,这些山就像玉簪和女人头上的螺旋线圈。夕阳下的楼顶,一个江南游子看见了吴钩,拍遍了栏杆,却没有人会来现场(《水龙隐》)。谁能明白这个游子其实是亡国浪子的悲愤?这是他登上建康城宴亭时所做的事。这个亭子远离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雅士享受雅乐的地方,而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鸣。他拍栏杆的时候,一定是想到了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以他全部的力量和野心,他能去哪里?有一次去南京找辛公拍栏杆的地方,人去楼空,毁了也没了踪影。只有河水很长,像诗人的叹息,向东流去。辛词与其他文人更深层次的区别在于,他的词不是用墨汁写的,而是用血泪涂抹的。我们今天读他的文字,总是清晰地听到一个爱国的臣子一遍遍哭泣,一遍遍忏悔;我忘不了他在夕阳下俯瞰栏杆的形象。辛弃疾为什么回南方后就不喜欢了?他在一出戏《戒酒》中说:“怨恨无论大小,都是因你所爱而生;事物无美无恶,是灾难。”这个小品只是描绘了他的政治苦闷。他因爱国而愤懑,因本分而惹祸。他太爱国家,太爱人民,太爱朝廷。但朝廷怕他,烦他,避免用他。他作为南宋的臣民生活了40年,却闲置了近20年,在这20多年的间歇使用中,他被频繁调动了37次。但是,只要一有机会上场,他就非常认真、执着地工作。本来有一碗饭吃,他不该多此一举,但炽热的爱国心把他烧了个遍。40年来,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什么岗位,甚至闲暇之余,他都不停地看书、唠叨,一有机会就埋头苦干,训练、集资、政务处理得井井有条,总是摆出一副要冲锋陷阵的架势。你以为这样不会惹怒主公和勾安朝廷吗?他被任命为湖南驻安福公使。本来是地方长官,却在办公室打造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气势磅礴,威风凛凛。建军之初建营房,恰逢阴雨天,烧不了屋顶瓦片。他要求长沙市民每户发20块瓷砖,并立即支付现金,两天内全部筹齐。其干练的执政风格可见一斑。后来他去福建当地方官,在那里招兵买马。闽南和漠北相距甚远,但还是离不开他对民情的担忧和他的兴国之志。他是个学者,也是个工作狂。他走得太远了,“走得太远会招致灾难”,最后引发了很多诋毁,甚至说他独裁有罪。皇帝用的时候也弃他而去。国家有危险的时候,就几天;这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悲剧。他虽然读了不少诗书,但字里行间处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但直到去世,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南宋的小朝廷只想太平,不想收复失地。看看是否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