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区的历史演变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六国统一后,疆域属杨光蓟县。
西汉属燕国蓟县。东汉末年,属蓟县、杨光县、幽州。
隋大业初,幽州改为卓君,地区属卓君蓟县。
唐武德元年(618),卓君改名幽州,地区属幽州蓟县。
辽朝元年(契丹)(938),幽州改为幽都府,建南京,定为辽朝都城。改蓟县为冀北县。位于南京东郊,属济北县。开泰元年(1012),南京改为燕京,游都府改为西晋府,济北郡改为西晋郡。该地区属于西津县。宋宣和四年(1122),燕山府位于燕山府路,辖区为燕山府西津郡。金贞元元年(1153),迁都燕京,改燕京为中都,改金夫为大兴,改进贤为大兴,地区为大兴。
元朝时,在金都东北郊区建了一座新城。至元二十一年(1284),设大都路总经理室。该地区属于大兴县,大都路。
明洪武元年(1368),大都路改为北平府。永乐元年(1403),北平府改为顺天府,取名北京。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嘉靖三十二年(1553)修建外城城墙,大部分地区在外城之内,属顺天府大兴县管辖。明代北京内外城有几个“广场”,包括正东广场、崇北广场、崇南广场。
清顺治元年(1644),北京外城设中、东、西、南、北五城。东城、程楠和中城东半部都有。光绪三十一年(1905),北京内外城分巡抚本部,内外城又分几十个警区。外城有20个警区,然后还有10个警区。有外左区到外左区和外右区的东部。
辛亥革命后,原顺天府于1914年迁至京兆。该地区属京兆当地大兴县管辖。1928年,京兆被废,北京改名北平,定为特别市,后改为北平。行政区划包括内城6区、外城5区、郊区4区。该地区属北平市管辖,不再属于大兴县。该区域覆盖整个外区1和外区3、外区5的东半部以及东部和南部郊区。在日本侵略者占领期间,日伪将北平改为北京。1945抗战胜利后,恢复北平名称,将北平东、西、南、北四个郊区划分为八个郊区。区域为北平第八(外一)、第十(外三)区全部,第十二(外五)区东部,二、三郊区一部分。
1949 65438+10月31,北平和平解放。9月,北平改名为北京。解放初,市区划分为12区,外城包括8、9、10、11、12五个区。第八区(外区1)、第十区(外区3)、第十二区东半部(外区5)都有。
1950年5月,市区划分调整,12区合并为9区,外城有六、七、八、九区。原第八区与原第九区合并成为第六区,第十区改名为第七区,第十二区改名为第九区。该地区包括整个第七区和第六区第九区的东半部。第七区北界为崇文门及东墙,外城东墙为其东界,南界为左安门及其东西墙,西界北部以崇文门外大街为界,西部与第六区相邻,南部以磁器口、虹桥、天坛东滩墙为界,面向新九区。
9月1952,第七区更名为崇文区。9区建制取消,东半部划入崇文区。东、北、西三段边界和南疆东段边界不变,西疆南段延伸至东渚城南至永定门一线,南疆西段延伸至永定门外厢及其东墙。
1955年8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委)将广渠门关巷、福州怡园北墙外土道北部、东便门桥东部划入崇文区。同月,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南苑区杨家园乡12自然村划入崇文区。1957年6月,彭庄(永定门火车站)划归崇文区。北、西边界不变,其南边界东起刘家窑、沙子口,西至北京南站。1958年6月,市人民委员会撤销前门区(原第六区)建制,东半区从前门向南,沿前门大街西侧至珠市口以东划入崇文区。
2010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求,同意撤销北京市崇文区、东城区,设立新的东城区,以原崇文区、东城区行政区域为新的东城区行政区域。崇文区已经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