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唐太宗为什么善待英雄?

中国古代有句话叫“鸟尽弓藏,兔死狗烹”,是无数血淋淋事实的总结。但唐太宗这里却有一个例外:不仅跟随他南征北战的将领无一阵亡,玄武门事件中的谋反者也无一死亡。他们不仅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还得到了信任,甚至获得了有史以来的最高荣誉:画凌烟阁。

据《唐·姚辉》记载,贞观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唐太宗上谕,在灵岩阁上绘有24位英雄,上书“念功德者,感恩前功,德有德,水有遗。”这24人分别是司徒、赵国公戊己、河间王李,太史公和赖国公杜如晦,太史公和,太史公和,梁国公方凌轩,开福伊通三司,右仆射,申国公高士廉,开福伊通三司,鄂国公魏迟敬德特金,魏国公李靖,特金和宋国公萧瑜,所以扬州。

辅国将军(洪)为国公之基,故尚书左仆射与姜国公屈屠同,故尚书左仆射与云国公尹开山,故荆州刺史、皮相公顺德、洛州刺史、云国公西恩、吏部尚书与陈国公侯,故左为将军。——《唐·姚辉》卷四十五《英雄》

在享有这一荣誉的24人中,有开荒时期的武将,有治平时期的文官,有隋朝的将领,有高祖旧臣,还有李的党羽。有些人死了,有些人还活着。由此可见唐太宗褒奖的包容性正义。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在贞观十七年受到表彰,可见唐太宗对英雄的长期包容和纪念。他们当中已经去世的,不是唐太宗杀的。

历史在明朝就有记载,但有些还活着的人后来都没有好下场。还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如侯和西恩因“谋反”被斩首。即使太宗的杀戮不完全合理,也不能算是“杀人英雄”。而且,唐太宗无论对错都曾公开表示过对杀西恩的后悔。总之,唐太宗一般不为私利或猜疑而杀英雄,堪称历史上最能善待英雄的君主。

同时,君臣之间的契合从古至今都很受重视,但在古代真正能契合的人少之又少。重要原因是他们找不到合适的契合点。在这一点上,唐太宗和他的大臣们做得很好,一直是历代学习和赞美的典范。贞观君臣之所以能迅速合群,成为千古美谈,是因为他们迅速找到了一致的契合点。魏徵在贞观十四年的奏疏上说:

我是国家元首文君,我是大腿和手臂。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毫无准备的,都没有成年人。不过,虽然个头高,但是成年了也就够了。君子虽智,必被其大腿手臂所治。《李》云:“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舒,心平。”《书》上说:“元首明,股兵良,庶物健。”"元首正在打仗,一切都分崩离析了."。然而,委员会放弃大腿和手臂,并承担唯一的责任。具体而合理,并非闻所未闻——《贞观政要》卷三《君臣教训》。

他对君臣“一体”的理解和唐太宗如出一辙,是君臣的契合点。但“合”还是有区别的:君以头为心,民以身,臣以臣,这是“具体理性”的关键,所以君必须“明”,臣必须“善”。而保证你智慧的重要条件,无疑是营救大臣。正是在这一前提下,魏徵引用孟子的学说,进一步强调要以严格的“礼”作为君臣之间的约束:...

孟子曰:“你以我为兄,我以你为心;你把我当狗和马,我把你当中国人;你视我为粪土,我视你为仇。”虽然我对我的事没有野心,至于去的节,那是出于恩厚,但作为主人,安可以对我无礼!——贞观政治家卷三、君臣之鉴“礼”是人情原则的产物,心与手足的关系恰恰强调了义务之外的“同情关系”:相对平等的君臣在“一体”的统一关系中,必须有相应的尊重和友谊,否则就会疏远和敌对。

魏徵在《尚书》中也用了“如果你爱抚我,如果你虐待我,你会得到报复”的话,在《狗子》中也用了“君,周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孔子的一条鱼失水而死,一条鱼失水了还是水的理论,提醒唐太宗对待部下要“深思”、“慎思”、“战战兢兢,天天谨小慎微”。接着,魏徵说:丈夫与谦卑的丈夫成为朋友,并把自己托付给死亡。匡君臣答应了,送来同样的鱼和水。君若轻顺,臣若粟契,则遇小事而变心,见小利而变心!这种忠诚虽然不明确,但也是上心不信,上心薄所致。你的使节是不是很有礼貌,你的大臣是不是很忠诚?——《贞观政要》卷三《君臣教训》

这就把君臣关系放在了普通朋友的关系之上,再也没有必要竭尽所能地表示我们的友谊,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而“君为尧舜,臣为”既表现了君臣所追求的共同性,又强调了君臣义务的相对性。君有君之责,臣有臣之责。我决不能不忠,你也决不能相信。对于魏徵的这些思想,唐太宗是“深以为然的”。在实际的政治活动中,贯彻上述原则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唐太宗恳切热情地求谏、导谏、兵谏、纳谏。他先把大臣们当作“镜子”,让他们能照出自己的得失——主要是“得失”,也就是说,他先把监督和批评的权力委托给他的副手们,然后才是他的具体工作职责。也可以说,“责”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谏”。

从这个角度来看,唐太宗李世民可以善待他的臣子。最重要的两点是,他胸怀宽广,气度不凡,在事业上视朝臣为战友,互相扶持鼓励,共同锻造辉煌的事业。很多创业皇帝,得天下之后,觉得英雄无用武之地,反而威胁大,自然要等兔子死了。唐太宗认为,为国而战只是事业的开始,英雄们应该在得天下后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个事业是无止境的,真的是思想决定行动。